民间故事 白血汪
很久以前,郯城西南不远的地方,有个小村庄,庄上有一户人家,家中只有娘俩,后来儿子娶了个媳妇。媳妇进门来,小两口恩恩爱爱,全家和睦,日子过得不错。可是好景不长,不到半年,儿子不幸去世了。母亲痛不欲生,媳妇劝母亲说:“娘,人死不能活,你且莫过度悲伤,损坏了身子,往后咱娘俩相依为命,你放心,有我吃的,就有你吃的,我一定好好照料您。”
转眼间几个月过去了,到了秋天,大雨连绵,田野里一片汪洋。秋天地里颗粒不收,娘俩的日子就更苦了。第二年春天,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家里没有粮食吃,怎么办呢?儿媳妇挎起篮子到湖里挖野菜,回来用水煮着吃,就这样来维持生活。
有一次,媳妇在湖里挖野菜,拾到一个铜钱,媳妇心想,婆婆跟我一起受罪,这回我得用这个铜钱,去买点香油给婆婆吃。她买来香油,又煮好菜,把香油专门浇在母亲的碗里,自己却一点也舍不得吃。这样,母亲听媳妇说是香油拌的野菜,所以吃得特别多。谁知祸从天降,又碰上这种菜犯香油。吃过饭不到一个时辰,婆婆肚子剧痛难忍,不一会儿就死去了。儿媳妇只哭得两手捶胸,死去活来。
这件事一传十,十传百,不多时全村的人都知道了,人们议论着,有的说,是得了急病死的;有的说,她根本没有病,肯定是她媳妇害死的。这些话传到了县衙门。县官听了,马上差人去把媳妇抓到县衙,县官问道:“你婆婆是怎么死的?”媳妇把事情的经过从头到尾说了一遍。县官哪里肯信,于是动刑拷打,可是终究也没有用。气得县官把惊堂木一拍,说:“把这个小贱人带到本庄上杀头示众。”那些差人拉拉扯扯,把媳妇拖到了那个村口的小沟沿上。媳妇望着乡亲们,难过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县官走上前去问道:“你还有什么说的?”媳妇说:“我冤枉,我对天发誓,如果母亲是我害死的,杀后流红血。如果不是我害死的,杀后白血冒三尺。”县官冷冷一笑说:“岂有此理。”即令刽子手们:“给我杀。”话音刚落,人头落地。只见白血直冒。县官知道杀错了,带着差人,狼狈不堪地逃回了衙门。
当地人为了纪念她,就把这个庄称为“白血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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