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创业补贴助力大学生创业
就业服务中心为深入贯彻就业创业工作,落实好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积极营造创业氛围,鼓励创业者勇于创业,对首次成功创业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在校生)、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残疾人等人员,在登记注册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带动就业且正常申报纳税的,给予不低于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通过广泛宣传,补贴工作以自愿申报、初审、实地考察、集中评审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1人给予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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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补贴的大学毕业生孙海波说:“大学毕业后,我回到了家乡创业,得知创业有补贴政策,自己符合申报条件,就申请了一次性创业补贴,这是国家对我们创业者的鼓励和支持,我将会好好努力,把我的小店经营好!”。
下一步,中心将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范围,通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社区(村嘎查)、微信公众平台和宣传媒体进行“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宣传,逐步提高就业创业政策的知晓率,积极营造创业环境,开展创业创新活动,帮助更多的创业群体及时享受到就业创业政策的红利,努力创造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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