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考找替考被抓,为何判得最重的是牵线人?
去年10月24日,在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某考点,监考人员发现一考生郝某在政治、英语两场考试中有替考行为,将他控制并报警。经核查,真正的考生应该是戴某。而戴某经培训机构负责人伍某牵线,找到“枪手”郝某进行替考。
静安区人民法院
近日依法审理了这起案件
令人意外的是
作为牵线人的伍某
竟然比考生戴某和“枪手”郝某
的量刑都要重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去年5月至10月期间,戴某和女友在被告人伍某所在的培训机构报名,参加成人高考和后续教育培训。然而当伍某通知戴某参加考试时间时,戴某女友表示戴某那时正在外地出差无法参加,于是伍某提出可以找人替考,并为戴某找到替考人员郝某进行替考。戴某女友向郝某支付了替考费用人民币1000元,由伍某转交。
“伍某替被告人戴某在网上办理考试报名手续后 ,向郝某发送了戴某的准考证 ,并交代了替考事宜 ,戴某女友则通过快递向郝某寄送了戴某的身份证, 用于替考当天身份验证。2020年10月24日考试当天, 戴某在有条件自己参加考试的情况下,依然让被告人郝某前往考点替考。”公诉人、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马烨雯表示。
案发当天
被告人郝某替考被发现
期间,郝某试图逃跑
被考点安保人员制服
监考人员报警后,民警将他抓获归案
随后,伍某和戴某也先后到案
三人都对代替考试行为都供认不讳
但在庭审现场
作为牵线人的被告人伍某却突然翻供!
在庭审现场,被告人伍某称↓↓
“不是我主动提出要帮朱某(戴某女友)找人替考的, 因为我没有理由去帮她主动提出这么一件事, 首先我无利可图,跟她也不是亲戚朋友,她没请过我吃饭,也没给过我钱花。”伍某还辩称,找人替考是戴某女友朱某提出的,自己是因为无法拒绝朱某的再三要求,才同意找人替考。
检察官表示
伍某作为培训机构的老师
并不是无利可图↓↓
对此,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马烨雯指出:“伍某负责的是对接,学校考生被相应学校录取后,就会产生培训费用,伍某则会收到一定比例的返点。从这个角度来说, 伍某其实非常希望戴某完成成人高考的任务,并参加后面的培训 ,所以她并不是完全没有获利。”
公诉机关认为,伍某在这个事件中其实是促成者,在整个替考行为中是不可或缺的。最终,公诉机关以代替考试罪对三人进行起诉。静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伍某伙同被告人郝某,代替他人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被告人戴某,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其行为均已构成代替考试罪,依法应予惩处。
最终,被告人伍某犯代替考试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郝某犯代替考试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被告人戴某犯代替考试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被告人郝某、戴某在法庭上如实陈述本案事实,因此法庭认为适用检察机关建立的认罪认罚建议。之所以伍某量刑最重,是结合她在当庭对于犯罪事实有拒不供述的情况。
静安区人民法院法官顾正仰指出:“被告人伍某在本案中,她起了一个重要的串联作用,将被告人戴某的相关信息提供给了郝某,并且帮助郝某在考试前做了相应的考试准备,经过相应的证据可以证实 ,被告人伍某不仅主动提出了代替考试的提议,并且在过程当中积极串联上下家,最终让考试替考行为成功实施,在这个过程当中,她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也起了主要作用,所以在量刑时,对她也要考虑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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