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政策都有哪些变化?
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征缴的总体要求有哪些?
以服务民生为根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按照政府组织、分工协作、平稳有序、征管高效的原则,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市、乡镇(街办)、村(社区)三级联动,统一步调,确保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如期完成。
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征缴对象有哪些?
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征缴对象为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人员。包括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2020年城乡居民参保个人集中缴费时间,原则为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2月底。
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由谁收取?
自2019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2020年城乡居民缴费标准是什么?
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均执行统一的个人缴费标准,按250元/人征收。
今年城乡居民医保费每人上涨了30元,广大参保群众都非常关注,您能具体解释一下吗?
是的,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费每人上涨了30元,中、省、市、县配套资金也相应的上涨了30元,由490元增加到了520元,加上个人自筹的250元,达到770元的标准,每人享受的医疗待遇也就更高了。
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并,为老百姓能带来哪些实惠?
从2020年1月1日起将全面实现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取消城乡差别,提高医保统筹层次,增强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社会效益逐步凸显。一是构建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健全三重保障体系。二是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层次,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三是消除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差别,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出台的《咸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实现了咸阳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协议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六统一目标。
2020年哪些人可以享受医保参保资助、资助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救助资金对特困人员(城市三无、农村五保)给予全额资助。
(二)医疗救助资金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给予定额资助,医疗救助资金每人资助210元,个人缴费40元 。
(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重度残疾人由财政给予定额资助,省、市财政均按每人每年45元给予定额补贴,我市财政按140元定额补贴,共计230元,个人缴费20元 。
2020年新生儿如何缴费?
新生儿出生当年以自然人身份随母进行参保登记,当年不缴费,享受出生当年的医保待遇。次年起以自然人身份参保缴费。
2020年医保费用在哪里缴纳?
(一)自行缴费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选择自行申报缴费的,优先鼓励通过网上银行、手机APP、微信等线上方式申报缴费,也可通过信合商业助农E终端、ATM、银行柜面及批量扣缴等线下方式申报缴费。
(二)集体缴费方式(委托机构代收)
村(居)委会、社区、学校等集中代收的,原则上由集中代收机构的办理人员根据税务机关提供加载有参保人信息的《城乡居民虚拟户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组织完成本村(居委会、社区、学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代收工作。
缴费后哪些票据可作为缴费凭证?
(一)通过网上银行、手机APP、微信、自主缴费终端、批量扣缴等线上方式申报缴费的,电子支付凭证可以作为缴费依据。
(二)通过助农E终端、商业银行柜面等线下方式缴费的,助农E终端、商业银行柜面开具的缴费票据可以作为缴费凭证。
(三)通过集体缴费方式缴费的,村(居)委会、社区、学校等集中代收组织向个人开具省财政厅监制的《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为缴费依据。
缴纳2020年医保费用参保人员医疗待遇如何计算?
(一)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年度参保、年度享受医疗待遇。
(二)凡在规定缴费时间内自愿参保并按照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足额缴费的参保个人,即取得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参保资格并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2020年我市城乡居民参保范围及所需资料?
(一)具有我市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我市居住证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非从业居民,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的(取得居住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非我市城乡户籍的人员,提供我市统筹地区居住证和户籍地参保凭证(12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其监护人具有我市城乡户籍或居住证可视同取得居住证)的也可在统筹区域参保。
(二)统筹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院校)、科研院所(以下简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中专、技校学生,统一参加学校所在县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由学校统一组织,提供集体户口簿(卡)、学籍证明等相关资料,原则上整体参保。
(三)统筹区内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四)原城镇集体企业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五)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不得重复参保。
(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稳定就业后,应随所在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时自动退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除上述三、四、五条涉及的人员外,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原则上不得转入或重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新参保居民在哪里办理参保手续?
(一)医保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工作,参保对象原则上在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取得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集中缴费期采用缴费即参保,缴费人在税务部门完成缴费登记后直接申报缴费,医保部门按税务部门传递的征缴入库信息进行参保登记、权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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