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法缴纳社保

以“未依法缴纳社保”被迫解除,员工要先发“补缴通知书”吗?

以“未依法缴纳社保”被迫解除,员工要先发“补缴通知书”吗?在《如何正确使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被迫解除权?细节决定成败》一文中,提到给公司发被迫解除通知书之前,有一个步骤(非必须,视地区情况),就是要求公司补发工资、补缴社保、到相关部门投诉。有网友评论:每个地区适用的条件不一样,深圳这边需要向社保局稽核窗口投诉,稽核窗口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用人单位拒不补缴费才能支持。这就是老曾提到的在实际操作时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