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50号 )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5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0号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12月11日经建设部第1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2006年12月25日建设部令第150号发布,根据2016年9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2020年2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修正)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管理,规范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注册造价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0号)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50 号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12月11日经建设部第1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汪光焘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