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刘擎,欢迎你来和我一起探讨西方现代思想。
上一讲我和你分享了以赛亚·伯林的人生故事。我们讲到,伯林的人生有着三重身份,叠加起来,共同塑造了他的根本问题意识。虽然他自称是狐狸,知道很多小事,但其实伯林也有刺猬般的关怀,他关心一件大事。
这件大事就是,探究观念对于社会政治生活的影响。这和前面讲过的波普尔、哈耶克有相通的一面,他们都看到,一些貌似很深刻、很正确、很有魅力的思想理论,往往蕴含着巨大的危险。在反思20世纪的教训时,他们都特别重视去辨别错误的观念,分析这些观念造成的影响。所以,他们被后世的一些学者归入同一个流派,叫做冷战自由派。
具体谈到伯林,他究竟关注了哪些观念、发现了怎样的危险呢?这就要说到伯林一生的研究中,最重要的两个主题:第一,是他主张的价值多元论;第二,他澄清自由这个概念,提出了著名的两种自由的理论。
这次课我们先来讲第一个主题,价值多元论,这是伯林最为核心的思想主张。
价值一元论的魅力
所谓价值,指的就是我们认为重要的那些理念,比如平等、正义、自由、爱、善良、仁慈等等。你的价值观,就是指你信奉或者珍视什么理念,这些理念就构成你人生意义的基础,是你为自己的生活确立目标的依据。
那价值多元论是什么意思呢?就是主张人们追求的价值不是单一的,而是多种多样的。这句话听上去简单,其实可不简单。
要理解价值多元论的高明之处,首先要理解它的对手,也就是价值一元论,究竟说了什么。
价值一元论并不是说世界上只有一种价值,或者人只能追求一种价值,它主张的是,表面上有丰富多样的价值,但这些价值在本质上是和谐统一的。
价值和谐统一又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虽然价值多种多样,但它们可以用同一个评价尺度来比较,排出高低上下。价值虽然有很多,但尺子只有一把。有了这把尺子,就能给价值排序,低级的价值就应当服从高级价值,最终能够找到一个最高的价值,所有其他价值都是从最高价值派生出来的。
比如假设最高价值是幸福,那么你追求的所有其他价值,无论是事业成就,家庭美满,还是身体健康,原则上都可以用幸福这把尺子来衡量。当你面对重大选择的时候,衡量一下,哪种选择获得的幸福更多,就能做出正确的决定。
这样一来,表面上有多种多样的价值,实际上可以相互兼容,彼此之间不会发生真正的冲突。于是从价值一元论就可以引申出一个推论,就是对于什么是美好的生活这个问题,存在唯一正确的答案,能让你做出最好的选择。
价值一元论其实是相当高深的哲学观点,也是西方思想史的一个悠久传统,可以一直追溯到柏拉图。
到了启蒙运动之后,价值一元论更是占据了主导地位。因为启蒙运动的核心是推崇理性主义,理性主义有一种倾向,就是质疑一切表面直观的经验现象,试图借助理性,在表象之后找到一个本质。你看,这和价值一元论是不是很一致?
价值一元论为什么会有巨大的吸引力呢?你想啊,无论在古代还是现代,世界总是充满矛盾,但如果我们相信,不管世界有多乱,必定有一个最高的天道、神意或者真理,就算自己搞不明白,但还有圣人、哲人、科学家甚至有神仙,总有人能搞懂。只要掌握了终极的价值,表面的纷争最终会归于和谐。你说,这是不是让人觉得心里很安慰?其实,不光你这么感觉,很多聪明人也是这样想的,要不然牛顿也不会总想着用几个公式来为世界立法,就连爱因斯坦,后半辈子不也是一直在找一个统一场论吗?
因此,一元论的魅力,就在于给出了一个最和谐美好的图景:我们可以用一种特定的价值去统领一切,摆脱多元价值的冲突,这可以大大缓解生活的不确定性。伯林说,无论对于理智还是情感,这种观念都是一种深刻的满足。
价值一元论错在了哪里?
但是伯林认为,一元价值只是一种幻觉。他说,多元价值之间的冲突是不可能消除的。如果执着于价值一元论,就很容易会去压制其他的价值和理想,干涉甚至是毁灭多种多样的生活方式,结果往往在实践中造成巨大的灾难。
那么价值一元论究竟错在了哪里呢?
伯林拿出了一个杀手锏,他提出一个概念,叫做多元价值的不可公度性,公共的公,度量的度。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你找不到同一把尺子,能够通用地衡量多种不同的价值,把它们排出上下高低。
伯林说,我们追求的许多价值,比如自由、平等、正义和仁慈等等,它们之间是不能换算的,都是彼此独立的终极价值。你不能说,自由是0.5份的平等,正义是1.5份的仁慈。一种价值有它独立的内涵,不能被换算为其他的价值。
所以,当我们不能同时实现多种价值的时候,冲突就无法避免了。
有一个真实的案例。几年前在某个大学,一个学生在宿舍的饮水机里投毒,导致他的室友中毒身亡。死者的家属要求判投毒者死刑,而投毒者的父母百般忏悔,希望获得被害者家人的宽恕,说死者已死,让另一个年轻人偿命也无济于事两对父母所依赖的出发点,就是两种终极价值。一种是正义,杀人偿命嘛。另一种,是仁慈,宽恕我们吧,人死不能复生。
如果让伯林来面对这个问题,他会怎么说?他会说,原则上无法解决。正义与仁慈都是人类的终极价值,但这两种价值不可公度,也常常无法调和,如果实现了正义,就无法同时满足仁慈,而如果用仁慈来宽恕凶手,那么就必须牺牲正义。
强调价值冲突无法根除,这是伯林价值多元论的重要特征。伯林有一段话说得触目惊心。他说:
我们要在同等终极的目的、同等绝对的要求之间做出选择,并且,某些目的的实现,无可避免地要导致其他目的的牺牲。所以,(我们)需要选择,需要为了一些终极价值牺牲另一些终极价值,这就是人类困境的永久特征。
注意,这不只是说三观不合的人会发生冲突,即便是价值观完全相同的一群人,甚至一个人与自己,也可能陷入这种左右为难的局面。这才是价值冲突最深刻的困境。
并非主观主义,也非相对主义
说到这,你可能会想,那难道人与人之间注定无法相互理解吗?每个人信奉的价值都不一样,那价值都是相对的吗?
这是价值多元论很容易延伸出来的想法。有很多人认为价值多元论是建立在主观主义的基础上,认为价值只是一些主观偏好,没有什么客观性,所有价值都只对个人有效,你喜欢番茄,我喜欢土豆,除此之外没有什么好说的。
但伯林反对这种主观主义的立场。他强调,价值虽然是多元的,但仍然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想象的随意构造。
首先,价值虽然多样,但不是无限的。人类信奉的价值可能有几十种或者上百种,但无论如何也不能说,70亿人就有70亿不同的价值。
其次,伯林坚持认为,人类具有某种最低限度的共通性。即使双方价值追求不同,甚至可能会因此开战,但你我仍然可以想象、可以理解对方为什么会追求这种价值。
比如中国人说,忠孝不能两全。有人会选择忠,有人会偏重孝,但两个人都会理解对方的选择。如果这时出现了第三个人,一个外国的传教士,他说虔诚敬神才是最重要的,前两个人也完全有可能理解他。但如果来了一个人说,你们都不对,杀人才是最高价值,所有人都应该无差别地去死,这种说法就完全不可理喻,只有疯子或者非人类才会说出这样的话。这种不可理喻的感觉,恰恰表明人类具有最低限度的共通性。
伯林的价值多元论很容易和主观主义、相对主义混为一谈,但伯林自己一直在努力澄清,他的主张不是主观主义,也不是相对主义。
从价值多元到自由论
总结一下,伯林认为,存在着多种不同的终极价值,它们是客观的或者真实的,但它们之间无法公度、无法换算的,常常不能相互兼容,甚至可能发生严重的冲突,这是深刻的人类困境。
价值一元论试图克服这种困境,但发生了根本性的错误,它提供的解决方案不仅无法摆脱多元价值的冲突,反而会造成更严重的人类悲剧。20世纪的历史就是有力的佐证。
许多研究者认为,价值多元论是伯林最深层的理论信念,塑造了他对自由的思考。那么伯林又是怎么来分析自由的呢?这就是下一讲的内容了。
问答
最后留一个问题给你思考:伯林说,不同价值之间不能换算。但生活中常常看到一类说法,比如正义才是真正的仁慈平等才是真正的爱,你怎么看待这样的说法呢?欢迎到评论区留言,想听听你的看法。
编辑按:课程更新期间(2020年2月24日至2020年4月1日),刘擎老师在知识城邦陪你每天打卡学习。点击关注刘擎老师的知识城邦账号,收看老师每天的小加餐。
划重点
1、价值一元论并不是说世界上只有一种价值,或者人只能追求一种价值,它主张的是,表面上有丰富多样的价值,但这些价值在本质上是和谐统一的。
2、伯林提出一个概念,叫做多元价值的不可公度性,意思是,你找不到同一把尺子,能够通用地衡量多种不同的价值,把它们排出上下高低。
3、伯林的多元主义不是主观主义或者相对主义,他强调,价值虽然是多元的,但仍然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想象的随意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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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就,共通性,在多说点呢?或者,想问下,柏林有没有更多的论述,对于这种共通性?
作者
回复
你好,我是这门课的编辑。可以看看老师今天在城邦的加餐,或许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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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价值之间确实不能换算,它们是相互独立的,也是构成我们人生的不同模块。就像计算一个事件的发生概率,是由几个相互独立的事件的概率相乘所得,独立事件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但是,对于不同的价值之间,人们会通过人的感受,作为判断标准,通过人对不同价值的感受,从而在潜意识做出比较。就像通过货币转换,来对比本不可比较的不同货物之间的价值。
我们需要警惕这种统一的标准,因为它符合我们大脑节能的默认模式,但却影响了我们对人生价值的认识。如果一朵花的所有花瓣(组成花的不同价值),都是同样的形状指向同样的方向,那它一定不是在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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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讨厌这类说法,说正义才是真正的仁慈,那就直接修改仁慈的定义好了,何必挂羊头卖狗肉。就算看起来是一致的善,其构成的要素也都是复杂的和内在多元的,其中的一些要素是不可通约、不可比较甚至是相互冲突的。正义就是不能代表仁慈,平等就是不能代表爱。因此,每种价值或善本身都可能是一个各种不可通约的要素进行竞争和冲突的场所。由此,伯林认为,正是客观价值的冲突和价值选择的两难困境,构成了生活中许多悲剧的深层原因。
还想多说一句的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秩序和机制带有刚性特点,它并不寻求一种建立在信念基础上的广泛认同,而是仅仅诉诸多元结构基础上的博弈关系的相对和暂时的平衡,其最显著的特点是妥协。这也是现代社会的突出特征之一。它不再试图寻求绝对的正义究竟是什么的答案,而是仅仅满足于利益关系均衡基础上的可能性。所以,在现代社会,人们更关注并看重程序正义而非实质正义。然而,程序正义往往会遮蔽甚至取代实质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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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一元论并不是单一价值论,而是说多种价值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即意见可以不和,但一定有共同追求;而在这种共同追求的笼罩下,边边角角的价值可以有所让步,不同的价值之间也能以对共同追求的支持为度量,排出高下甚至相互置换。
然而伯林的多元价值论却有些冷酷地指出,这种比较与置换是不成立的,这也意味着价值冲突里那个共同追求就只是一个幻觉。但也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称为价值,人类有一个共通的底限。所以我的理解是,伯林的多元价值论具有一种底限共通,上限不同且无法置换、比较的特点。
虽然价值一元论可能只是个幻想,但在实践中一元论还是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的。比如在谈判中,或者在组织内部明确各方的共同利益,有利于团结力量、达成共识。
但也有一些情况下,一元化的表述可能只是一种叙事手法。比如在一个国家中,经济自然发展是肯定会产生分配不均现象的(无论是财富还是可能带来财富的机会)。这种情况下既得利益一方肯定不愿意被平等,而上面想到的肯定不是优先照顾既得利益方的心情(除非他们自己就是既得利益方),而是要维持国内秩序的稳定,过大的不平等将造成秩序动荡,因此就可能会用类似平等才是真正的爱这类叙事,构造出一个共同利益来,而背后真正的诉求其实是要稳定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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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多元并不意味着所有的价值观之间,就必然存在矛盾、对立;即使不同的价值观,在底层逻辑上,也会存在一些共通之处。比如我们强调人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强调机会的平等,这其实也体现了一种普世的关爱;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平等才是真正的爱,这句话也是成立。不过,当我们必须面对选择的时候,价值观之间的冲突可能就是无法避免了。比如说对于安乐死的问题,支持的一方认为,我们应该尊重病人的选择,特别是当病人被绝症所折磨之时,与其活着受罪,不如早点解脱,这实际上是人道主义的关爱;反对的一方则认为,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去剥夺他人的生存权,安乐死的做法显然是不道德、也是不正义的。而当我们必须在两种观点之间做出选择的时候,价值观的冲突就是无法避免了,而且关于对错,我们也很难形成统一的判断标准。所以,不同的价值观之间,虽然存在共通之处,但只要面对具体的选择情境,那么冲突就是不可避免的了。理解价值多元,尊重他人的价值观,努力去求同存异,才是我们每个人面对这个世界的正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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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听到类似正义才是真正的仁慈之类的话时,我首先思考的是什么人在遭遇什么具体情境之下为何这样表达,我认为价值是具体的,因而也必定是多元的,当我们认识到这一点时,我们是可以基于这种具体性而去彼此共情之理解的。诸如正义、平等这些概念,我只能否定性的、列举性给予定义,在什么事情上这不是正义的,而当你问我什么是正义?我回答不上来...不知道我理解的对不对,这些道德观念的产生是我们基于一个个具体案例用归纳法总结出的,而我们不可能用演绎的方法,从一个超级大前提出发,一切道德皆在这个前提下推导出来。换句话说,道德是在具体环境下长期演化沉淀的产物,对到底什么是平等和正义,巴布亚新几内亚的土著居民可能和上海市居民有不一样的看法,但这并不妨碍两位去理解彼此,这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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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价值一元论与多元论,一元论是简介的,确定性的,秩序井然的,可是,一元论必然压制甚至伤害其他观点,更麻烦的是,价值一元无法达成共识,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那个一完全可能是不一样的,那怎么办?就很容易引发纷争和战乱。而多元论的好处是,伯林既承认有一些最基础的微笑共识,也强调观念不会独立存在,就是说多元价值冲突时要看具体环境,这就为我们在冲突观点中正常行事留出了空间。
不同价值之间不能换算。生活中那些所谓的正义才是真正的仁慈平等才是真正的爱,其实是把正义平等前置了,作为最高优先级考虑,认为为了正义、平等,其他都可以让路。要小心这种说法,因为有其足够的迷惑性,比如奇葩说里双方辩手就喜欢用这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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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擎老师好,心理学家海特曾在《正义之心》提出,道德是有不同口味的,并列举出了关爱、公平、自由、权威、忠诚、圣洁这六种基础的道德感。
毫无疑问的,这六种基础的道德感人人都有,但在每个人那里成分不同,因而就使得每个人对这些道德感的偏好有所不同,比如海德认为,美国的左派更重视关爱、公平和自由,右派六个都重视但倾向于重视权威、忠诚和圣洁。
在社会中不同三观的人彼此的理想状态不是(强)合三观,而是学会共处。就像伯林所认为的,人类具有某种最低限度的共通性,即使双方价值追求不同,但你我仍然可以想象、可以理解对方为什么会追求这种价值。须知参差百态乃是幸福本源,从这个角度说,也正因为不同的偏好产生了不同的需求,才产生了市场中熙熙攘攘的交易往来,带来了社会的繁荣;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在经历了20世纪基于坚信真理在手而酿成的诸多悲剧之后,我对伯林的价值多元论抱有很深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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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一元论中暗含着这样的结论:在价值选择(尤其是目的价值选择)中只有一种选择是唯一合理的选择。
诸如正义才是真正的仁慈、平等才是真正的爱这样的观点,如果结合情境背景的考量,而是奉之为永恒不变的真理,就是典型的价值一元论的表述。不妨引用伯林在《自由论》中的一段话对这样的一元论观点进行旗帜鲜明的批判,在某一特定情形中,是不是要以牺牲个人自由为代价来促进民主?或者牺牲平等以成就艺术、牺牲公正以促成仁慈、牺牲效率以促成自发性、牺牲真理与知识而促成幸福、忠诚与纯洁?我想提出的简单观点是,在终极价值无法调和的情况下,从原则上说,是不可能发现快捷的解决方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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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选择,所以多元
正义才是真正的仁慈,平等才是真正的爱诸如此类的判断都无可厚非,都有其立足之处,都是不同的个体基于不同的人生体验与阅历,面对不同的情境得出的结论。进一步讲,这些带有才是、才能、真正的、恰恰是、只有等字眼的句子,与其说是绝对的唯一的结论,不如说是有选择地强调。
就像学者著书撰文一样,总会面临质疑与反驳。有太多的著作,比如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等常常被认为的不足之处就是*忽略*了除以外的其他客观因素。每当看到这种言论我就忍不住想,忽略其他因素怎么能是不足之处或者缺陷呢?明明作者本来要探讨的就不是所谓其他因素,他们只不过是*选择*了某个角度某个方面进行研究,作者没有说这种角度这种方面就是全部,就能囊括所有。反而恰恰是他们选择了不同的角度,进行了不同层面的论证,才有了多元丰富的解释,才有了趋向全面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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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在有些情境中,多元价值可以共存。但在一些特殊情境中,不同的主体就会有不同的价值排序。借用刘玮老师在伦理学中的思想实验,假如在电车难题中,我们会随机具有不同身份,或者是轨道上的一个人,或者是五人之一,或者是天桥上的胖子,或者是操纵按钮之人。此时,什么样的角色会更强调正义?什么样的角色会选择平等?(先假设正义是自由的,是每个人都有免于被别人的权力所强制和胁迫的状态;平等是每个人死亡的概率是一致的),那可能注定没有生命危险的角色会选择正义,而在这种原初状态下的未定身份的角色会选择平等。这恰恰就是柏林所讲的不可公度性。我觉得重要的意义就在于让我们认识到自身在进行价值排序时的局限性,用更开放的角度去审视价值。虽然有些时候我们会面临两难的状态,也必须作出选择。但或许自己选择时或许多一份歉疚,没那么傲慢。面对别人的选择多一份理解,没那么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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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的课每次都能让我一边听一边思考,感觉参与感很强。就像最开始老师解释一元价值的真正含义的时候,我直觉上觉得是有问题的,但具体错在哪儿又说不上来,反而听到最高价值是幸福那一段,还觉得有道理呀及至听完今天全篇课程,关于多元与一元的思考始终萦绕脑海。我自己觉得,不可公度性有点感觉像是不同维度的空间,不同空间维度的价值无法放在同一个维度来说明解释,自然也就不存在可以统一衡量相互替代的问题。是不是可以类比《三体》里的二相箔,使用者不存在道德或者情感障碍,他们这种做法是符合他们的价值、利益的,或者仅仅是因为他们可以。而作为被抹杀的地球,无论是哪一种价值对此都无法接受,但以我们的价值去对谈,应该绝对是一个鸡同鸭讲、各说各话的局面。
关于老师留的问题,我个人很不喜欢这种换算类的说法。很警惕,感觉一旦这么说,就是站在自己的立场/道德的制高点去谴责别人。这种换算说法跟中国三大俗语来都来了大过年的他还是个孩子是同一类型的情感/道德绑架,对此只能毫不迟疑坚决反抗到底。可是,似乎反思一下,自己也免不了发生这种错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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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篇文章,不由得想到了水和食物。
水和食物都是人类维生所必须,功能不同。只有水没有食物,人会饿死;只有食物没有水,人会渴死。
从功能意义上说,不能说水才是真正的食物,那么也就不能说正义才是真正的仁慈,平等才是真正的爱了。
但是在市场上,水和食物虽然有不同的功能,却可以通过货币这个一般等价物来衡量它们的价格,从而可以互相换算,这是经济的神奇之处。那么在终极价值之间,是否也有某种一般等价物?
而且在有的商场,水(包括主要成分是水的饮料)并不放在饮品区,而是放在食品区。有的饮料,除了水还有许多营养物质,甚至还有流食这种特殊的食物形态。
那么现实中正义的行为,是不是就只有纯粹的正义?可能许多人们称颂的正义行为,就像流食,同时包括了正义和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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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像类似正义才是真正的仁慈、平等才是真正的爱这样的表述本身更像是一种文字游戏。简化一下就是a是真正的b,表述者通常无意打通a与b之间的关系,更无意厘清a与b之间的概念差别。更多是是一种表述上的善巧,通过b来突显a,通常a才是表述者更想要表达的主题。然后通过b再将a升华(或贬低)到一个新的境地,即用b给a加持。
另外,通常也会加上真正的来加以强调。但此时在无意中也用a拓展和丰富了b的涵义(即你们之前理解的那都是虚假的或者说不全面的或者说没有抓住b的重点)。此时如果硬说关系,那就是b包括了a,但要理解b,绕不开a,a是b的核心与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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