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提供学历证书造假,单位该怎么办?
“名校毕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证书!”“技能人员执业证书!”简历看上去光鲜亮丽,等入职实操时,傻眼了……新一轮求职季到来,面对求职环境中激烈的竞争,有个别劳动者为了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在入职时向用人单位提供了虚假的学历证书、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等信息,用人单位如果发现了应该如何处理?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
张某入职时与公司签订《员工聘用合同书》,合同约定职务为“市场运营总监”,税后月薪8000元。这个岗位公司要求是本科以上学历,张某在《员工聘用合同书》上填写的学历为“硕士”,《新员工入职登记表》上填写的学历也是硕士,且有毕业院校及专业。《新员工入职登记表》中的“工作经历”一栏,显示张某在“XX咨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兼执行创意总监接近三年。后公司发现张某的学历有问题,公司认为张某实际学历为大专学历,在与公司的双向选择过程中采用欺诈手段,隐瞒真实的大专学历,利用虚假的硕士学历,骗取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其行为构成欺诈,张某应当返还多拿的工资。双方发生争议,案件历经仲裁、一审、二审。最终,法院判决双方于2018年5月9日签订的《员工聘用合同书》无效;张某应返还多领取的工资。
案例分析
本案中,张某实际为大专学历,在与公司的双向选择过程中采用欺诈手段,在《员工聘用合同书》中的学历上自行填写的为“硕士”,《新员工入职登记表》中也明确写明了学历为硕士的毕业院校及专业,张某予以签名确认,因此,张某存在隐瞒真实学历的事实。其次,公司的招聘条件是本科以上学历,劳动者负有如实向用人单位告知真实学历及工作经历的基本诚信义务。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风险提示
01
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对应聘者学历、员工诚信有明确要求,而应聘者提供虚假学历、虚假信息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该劳动合同。
02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对学历没有提出特殊要求,事后以学历造假问题解除劳动合同存在违法解除风险。
03
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提及履历造假等诚信问题,而是在仲裁、诉讼过程中以此作为解除劳动合同事由进行抗辩,面临违法解除风险。
实操建议
01
请求劳动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无效
用人单位认为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可提起劳动仲裁,请求仲裁机关确认合同无效,法律规定只有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才有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权力。企业当然也要提供相应证明。常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原件、员工入职时提交的简历、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应聘登记表等,以及能证明上述材料作假的相关证据。
02
利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应在规章制度中规定“提供虚假身份证件、学历证件、健康证、离职证明等,欺骗公司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为处理作假员工提供了基本制度依据,然后将制度进行公示,比如:在员工入职时进行签收。应当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利用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合同中相关条款将作假员工直接解雇,这个做法无须确认劳动合同无效,而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预防员工学历造假
1、单位在审查员工学历证书时,最好到相关教育网站,输入学历证书编号,查询下学历真伪,避免学历造假。
2、让员工在学历证书复印件上签名,保证学历证书的真实性,并签署姓名、日期,如有造假,将承担法律责任等。
3、用人单位在录用条件中也应写明,提供虚假学历证书将视为“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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