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物业小区垃圾清运和防疫消杀工作的紧急通知话术模板
各区(市属开发区)住建局、有关房产管理机构,各物业企业,物业协会:
当前,物业小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正在扎实有序进行,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居民对部分小区垃圾清运不及时,消杀不到位、不认真反映强烈。为进一步加强对物业小区生活垃圾清运和防疫消杀工作,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按国家卫生城市迎审标准,确保垃圾不出桶、不落地。凡垃圾桶不足的,物业企业和社区必须立即进行补足充实;凡外溢的,物业企业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二、所有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必须做到及时清运。有物业企业管理的小区,要督促环卫部门和环卫企业做到日积日清,凡清运不及时或需要增加频次的,由物业企业直接联系主管部门和环卫企业,或通过其他渠道进行反映;由社区管理的物业小区,由属地政府督促社区及时清运,每日清运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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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大防疫消杀力度。各物业企业和社区要按照《潍坊市物业小区消杀防控指引》(防疫消杀组[2020]2号)要求,对垃圾桶每日清洗1次,消杀不少于3次。
各区(市属开发区)要进一步强化属地政府和主管部门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要把压力、责任传导到镇街社区、物业企业和垃圾清运单位。各督导组要把垃圾清运和防疫消杀情况纳入物业小区消杀防控督导的重要内容;各区要建立工作台帐,重点对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加强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督促整改,确保把垃圾清运和防疫消杀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认认真真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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