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宅鬼魅

无头案:古宅鬼魅

无头案:古宅鬼魅■本故事译自清·袁枚《子不语·长乐奇冤》“无头案”:原意为“无头尸案”,因为无头,所以无法辨认死者身份,后引申为无破案线索,悬而未决的案件。此类奇案另见文末:《荒冢疑案》。01福建长乐县(今福建福州长乐区)有一位李氏民妇,二十五岁才生下一子。过了六个月,丈夫不幸亡故,李氏立志抚育独子。家中只有一个丫鬟,一个须发斑白的老仆。除此之外,即便是亲族,李氏也极少相见,因此,乡间邻里都对李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