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女子职业学校

善待人生

淮南女子职业学校淮南女子学校善待人生   时间在指缝间流逝,如东逝的滔滔江水。当我们还在彳亍,花开了,春红再谢,谢了再开。一年时光,慢慢地在消逝中沉淀。岁月染指天涯,何处才是归宿?丹枫远红山际的时候,霞光飘满了天际。  当挥去的头巾在烈风中飘扬;当雨季滋润干涸的土地;当漆黑的夜晚忽然从云层中蹦出月亮;当疲乏的行人遇见一捧清泉;当干渴的眼眶流下感动的泪花;当不移的身色在夕阳中被拉长;当匆忙

淮南女子职业学校教师上课、听课、评课及作业批改制度

淮南女子职业学校教师上课、听课、评课及作业批改制度    为规范学校教学管理,全面落实课程计划,进一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促进教师间的学习与交流,搞好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特制定文汇女子学校教师上课、听课、评课制度如下:一、上课1、所有任课教师须按课程表上课,不得私自调课、找人代课,若有特殊情况不能上课须提前向教导处申请调课或代课,由教导处统一安排。2、任课教师

关于调整淮南女子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变更的通知

关于调整淮南女子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变更的通知校各科室、各班级:为了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现决定调整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童海洋任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主任。成员名单如下:组长:王莹萍(校长)成员:童海洋(办公室副主任)朱政政(政教处副主任)吴丽丽(教务处副主任)王倩(团支部副书记)刘婉(班主任)淮南女子职业学校二零一

关于2016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公示通知

关于2016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公示通知校各部门、班级:    根据淮南女子职业学校国家资助、免学费的有关申请、审批与发放工作流程,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学校资助中心审核,现拟公示2016年春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30人(名单见附表1)。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3月29日-2016年4月7日,全校师生如有异议,请予公示之日起5天内向学校资助办公室、校长办公

关于修订《淮南市文汇女子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

关于修订《淮南市文汇女子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淮文助【2019】09号关于修订《淮南市文汇女子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各科室、班级:根据淮南市教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文件教秘助【2019】81号《关于印发<淮南市2019年高校 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淮南市文汇女子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关于开展淮南女子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巡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淮南女子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巡查工作的通知各部门、各班级:    为加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学生资助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2016年4月份进行一次学生资助工作巡查工作。现将有关巡查内容通知如下:    1.本次学生资助巡查工作主要巡查2016年春季学期以来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2.本次巡查坚持“

关于修订《淮南市文汇女子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修订《淮南市文汇女子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女校助【2019】11号关于修订《淮南市文汇女子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科室、班级: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督促和指导各年级、班级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加强资助资金安全监管,确保国家资助政策全面落实,现对《淮南市文汇女子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

嫉妒与羡慕

嫉妒与羡慕      嫉妒与羡慕是人与人相处的两种心态,这两种心态既会影响自己的情绪与发展,也会影响人与人之间的交往。  三国时李康在《运命论》中说:“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这些话可以作为嫉妒的佐证,也可以从中看出嫉妒人的心态。在很多时候,你没说什么,也没做什么,无缘无故就得罪人了,这很可能就是遭人嫉妒了。嫉妒,不过是受到抑制

淮南女子职业学校教学管理

淮南女子职业学校教学管理      教学秩序是我校各项秩序中最重要、最基本的秩序,良好的教学秩序是学校完成教学任务、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保障。为了进一步严肃教学工作纪律,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特制订课堂教学规范和纪律要求,希望全体师生并遵照执行。一、教学秩序管理责任   

淮南女子职业学校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受助学生认定细则的通知

淮南女子职业学校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受助学生认定细则的通知校各部门: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财政厅《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2014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的《淮南市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