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 KD售前服务流程
JNCT00/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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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D售前服务流程
1.目的
为提高KD产品质量和包装质量,准确及时处理KD产品质量索赔信息,明确和规范KD产品质量索赔与追偿管理,满足KD客户装配需要,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2.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KD产品零公里前的质量信息索赔与追偿处理。
2.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与KD产品生产、发交、包装和结算等有关的所有单位。
3. 术语与定义
零公里是指CKD产品经包装发运后,在KD工厂拆解解包装、装配下线直至调试合格入库前的所有状态,过程包括CKD产品接收、包装、发运、解包装、上线、下线和调试入库。
KD索赔件指无法修复件索赔或者漏发件索赔,KD工厂要求免费替换KD件索赔。主要存在以下形式:
漏发:指实际发运的零件缺少
错发:指实际发运的零件尺寸、颜色、规格、状态错发。
包装质量:指实际发运的零件由于包装材料、包装工艺及包装过程中出现的缺陷导致零件在开箱时出现划伤、变形、损坏。
装配质量:指分装在总成零件上单个零件存在错、漏装以及质量缺陷。产品质量:指实际发运的零件在装配、路试等过程中影响交车的功能等部件本身缺陷,指非包装原因的零件本身缺陷。
4.职责
4.1 整车仓储部负责KD产品质量信息的接收、处理和反馈,确认KD 索赔产品并及时补发,分解索赔责任,确认和追偿索赔费用。
4.2 技术部负责因BOM表出现问题造成的索赔信息的处理,并出具相应的处理意见。
4.3 质量部负责商用车公司自制件及采购件KD产品质量索赔异议及费用的仲裁,负责将二级公司的互供件《KD质量索赔追偿单》上报集团公司质量部,由集团公司质量部负责仲裁。
4.4 采购及外协部负责将《KD质量索赔追偿单》反馈相关供应商,并对相关问题进行处理。
4.5 总装部负责对装配总成中出现问题进行处理。
4.6 包装公司负责产品件在包装、运输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处理。
4.7各KD索赔责任单位负责接收和处理整车仓储部传递的《KD质量索赔追偿单》,承担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索赔费用。
4.8 财务部负责按照整车仓储部确认的索赔单,办理从责任单位扣除索赔费用的手续。
4.9 制造部负责KD索赔件计划的下发及产品件的配送。
5.工作流程
5.1 KD索赔信息的接收和处理
5.1.1 整车仓储部部接到进出口公司的《KD索赔信息反馈单》后, KD索赔员进行分析和落实,若对索赔信息无异议,2个工作日内出具《KD索赔产品处理单》,并及时传递至各相关责任单位。
5.1.2 各相关责任单位对《KD索赔产品处理单》无异议后,进入索赔补件流程。
5.2 KD产品质量索赔补件流程
5.2.1 整车仓储部根据《KD索赔产品处理单》制编《KD补发(出口地区)计划(索赔单号)》,并发送制造部。
5.2.2 制造部根据物流配送制度下发相应配送计划,统一配送至KD索赔件库(原则上3日内组织到位(不含济南以外地区单位))。
5.2.3 整车仓储部负责KD索赔件的收件、包装和发运。包装完成后,通知进出口公司提货。进出口公司按照客户要求,选择恰当的运输方式,将索赔产品发交给国外客户。
5.3 KD索赔追偿流程
5.3.1 索赔员根据《KD索赔产品处理单》进行分解,确定责任单位和索赔费用,并出具书面《KD质量索赔追偿单》。
5.3.2属于商用车公司自制件的,整车仓储部将追偿单书面传递给相关责任单位;商用车公司采购件的,传递给采购及外协部,由采购部传递至相关供应商;集团公司属各二级公司互供件(包含总成中的零部件)的,提交给商用车公司质量部,质量部报送集团质量部裁决;属于包装公司的,整车仓储部将追偿单书面传递给责任包装公司。
5.3.3索赔责任单位接到追偿单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签字、盖章的《KD质量索赔追偿单》返回整车仓储部;对索赔有异议的,应主动及时到整车仓储部申诉。超过2个工作日不返回的,视为主动放弃申诉和仲裁,并承担全部索赔费用。
5.3.4财务部按照整车仓储部确认的追偿单或质量部仲裁结果,办理从责任单位扣除索赔费用的手续。
5.4索赔责任分解原则
5.4.1依据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分解。
5.4.2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功能性、可靠性)或初始包装造成的索赔,由相应制造单位承担(包括集团公司属各二级公司互供件)。
5.4.3属于商用车公司配套采购件,由相关供应商承担索赔责任。
5.4.4属于错发件造成的索赔,由相关的KD产品物流发交单位承担索赔责任。
5.4.5属于二次包装或装箱原因造成产品损坏的索赔,由相关包装公司承担索赔责任。
5.4.6属于少发、漏发(漏装)KD产品造成的索赔,根据少发、漏发(漏装)原因由相关责任单位承担索赔责任。
5.5索赔费用解释
索赔费用包括零部件产品费、包装费、运输费(海运或空运)、关联费等累计的综合费用。
5.5.1包装费一般按照零部件费的20%计取(一次包装达到二次包装要求的除外)。
5.5.2运输费(单指海运)一般按照零部件费的20%计取。空运费按照产品重量、体积和目的国空运价格确定。对于重量较轻、体积较大的产品,按照体积计算。
5.5.3关联费一般按照零部件费的10%计取。
5.5.4 要求返还索赔原产品件的,由整车仓储部负责与进出口公司联系,确认运输方式及时间,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责任单位进行承担。
5.6索赔争议处置原则
5.6.1索赔争议本着实事求是和信任的原则处置。整车仓储部对进出口公司反馈的KD索赔信息,经分析认为存在异议的或认为索赔证据不足的,KD索赔员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信息反馈至进出口公司,由进出口公司补充索赔证据。
5.6.2责任单位对索赔有异议的,应先和整车仓储部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质量部门仲裁。
5.6.2.1对于商用车公司自制件、采购件出现的索赔异议,由商用车公司质量部负责仲裁。
5.6.2.2对于集团内部互供件出现的索赔异议,由集团公司质量部负责仲裁。
5.6.2.3整车仓储部、质量部与进出口公司出现的索赔异议,由集团公司质量部负责仲裁。
5.6.2.4包装公司对因包装质量出现的索赔异议,由商用车公司整车仓储部部负责仲裁。
5.6.3质量部门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责任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
5.6.4对于仲裁结果与索赔责任不符的,将索赔费用退回原索赔责任单位,索赔费用由仲裁确定的最终责任单位承担。
6.记录
记录名称 |
编号 |
填写部门 |
保存地点 |
保存期限 |
7.支持性文件
无
8.修改记录
序 号 |
更改通知单 编 号 |
修改日期 |
实施日期 |
修改内容 |
修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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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月 |
日 |
年 |
月 |
日 |
共几处 |
所在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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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编制信息
编 制/日期 |
审 核/日期 |
批 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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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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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
签字/日期 |
部 门 |
签字/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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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部 |
采购及外协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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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 |
总装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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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部 |
车身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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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 |
车架部 |
附件: KD质量索赔追偿单
日期: 年 月 日 |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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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偿单位 |
整车仓储部 |
被追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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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国 |
索赔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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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号 |
运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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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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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索赔产品图号 |
索赔产品名称 |
索赔数量 |
产品费用 |
索赔问题描述及追偿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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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费用计算 |
产品费 |
包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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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费 |
关联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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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总费用计算(产品费+包装费+运输费+关联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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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偿单位确认 |
索赔员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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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批准: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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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追偿单位确认 |
是否申请仲裁: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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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人签字: |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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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部仲裁意见 |
本表一式五份,追偿双方各执2份(财务、质量)、一份整车仓储部留存。相关证据可以附后。接收单位接到此单后于3日内返回整车仓储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诉和仲裁并承担全部索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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