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先来谁先坐?列车上,无座票霸座违法!
4月6日,从昆明开往宁波的Z288次列车上,一名男子买了无座票却强行坐在座位上,不听铁路公安和列车长的劝阻,表示谁先来谁先坐。
据了解,事发当天,男子购买一张昆明开往宁波的Z288次列车无座票,之后强行坐在座位上不让座。霸座男子表示,座位不该卖给中途上下车的人,“我先来的,应该先坐。”
对此,乘务员、乘警和旅客轮番劝说,男子依然不为所动,了解情况后,列车长也赶到现场处置。
列车长:“这个互联网买票是按照买票的先来后到,先买的有座位,后买的就没有座位,你现在买的是没有座位的票,别人买的是有座位的票,请你起来让一下。”
经过多番劝说,男子最终起身让出了座位。
那么购买无座票是否可以占用他人座位呢?
12306工作人员说,如果购买的是无座票,你上车看到哪个座位没人,是可以临时坐一下。但如果购买这个座位的旅客到了,就必须让座,出现类似的高铁霸座情况,要以列车长现场处置为准,情况严重可能列入失信名单。
一、高铁霸座违反了什么法律?
乘客强占了其他乘客的座位,这属于侵权行为,侵犯了其他乘客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我国《民法典》规定。
另外一定程度上扰乱了高铁乘坐秩序,也是一种治安违法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虽然并不构成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但可能构成寻衅滋事行为。扰乱公共秩序,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范围较大,该行为已经影响到了他人的乘车秩序,虽然程度不是很重,还是可能涉及寻衅滋事。
二、高铁霸座的处罚是什么
高铁霸座,并在列车员多次沟通都不愿起身时,其行为构成“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并给予180天内禁止购买火车票的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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