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那些事儿,做死过24个项目的创业者的苦笑人生(二十一)
从越南回来,在这家集团公司工作后,我的生活就暂时稳定了下来。老板非常精明,为了帮助我,以公司名义担保贷款把我信用社的债务和大部分私人债务还掉了,我的债务就全部集中了。老板也给我配了专车,我也开始逐渐回到人们的视野中。虽然在这家公司工作期间,财务状况并没有真正改善,但我整个人生创业开始步入正轨,学习了新的东西,并且逐渐向好。
在这家公司工作期间,因为在网上读到了一些反安利的文章,我也不由自主开始反思自己在安利两年疯狂的行为。于是开始总结两年的安利经历,就在天涯上也开了个帖子,题目就是《从市委书记副秘书到安利的囚徒》。从2009年6月开始花了三个月更新这个帖子,直到被天涯网站封杀,因为安利公司对天涯网发出了律师函。当然安利公司不会对我采取法律行动,那正中我下怀呀,所以他们通过还在安利中坚持的我曾经的领导人,给我打电话让我笔下留情。可以说也直接或间接杀死了不少安利人(安利各个销售系统把安利从业人员被别人影响放弃从事安利的行为,叫被杀死,做过一段时间安利又放弃的人叫尸体)。这个帖子在网络上被广泛转载,后来被民主党派看到后形成内参,直接报给了总理办公室。
两年时间在安利疯狂打拼换来的是伤痕累累,然后又跑到北京呆了9个月(被朋友认为是一种逃避),脱离了一种主流的生活道路。2007年5月我从北京回到家里,感觉自己是处于一个边缘人的尴尬状态。回来后才发现很多情况发生了变化,仅仅一年时间,本地房价就上涨了50%。在静态中,只要不是生意上的失败,只要是在当地有房子的都在无形中资产大大增加,换句话说,只要不做事,保持你既有的东西,你的资产也在增加。真是苦了那些做事的朋友,特别是卖了房子去从事安利的那些坚定的布尔什维克。
在诚信错位的中国,安利变成了毒药,被那些所谓的安利精英浮夸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太多不适合这个行业的人,特别是生意人把大把的时间浪费在这里面了。即便是他们曾经在这里面得到一些培训,得到一些锻炼,但是仍然无法冲抵他们受到的伤害包括金钱上的损失。而我自己如果不是在安利中消耗了几十万,至少还可以保住自己的部分房子,2007年的时候这些房子增值了80多万,可是已经不属于我。当然现在更是涨得已经离谱了。
回头看在安利的两年让我已经不认识自己,那时已近乎癫狂,听不进任何人的意见,结果是当时自己几乎所有的社会关系都被破坏干净。当我放弃安利,选择远离,跑到北京,也是想远离自己曾经熟悉的环境,甚至认为自己的离去对所谓团队的伤害应尽量小一点,还是抱着这样一个善良的愿望。当然离开也是不想去面对那一群过去圈子里的人的嘲笑。
我曾经说过无论怎样,凡事发生必有利于我,你可以看作一种阿Q式的精神安慰,也可以看作积极的思维方式,我不知道放在未来5年、10年或更长的时间来看这几年的选择,不知是利还是弊?现在我选择重新回到传统行业。既是生存的需要,也是一种回归理性的安排。当我试着与体制内的朋友接触,我发现自己还是能够被他们接纳,这对我是一个好事,至少当我去打工时,这些过去的资源能够让我迅速产生业绩。这是过去做人不算太失败的回报吧。
说实在的,我至今不是特别埋怨安利,毕竟安利不是带给我事业失败的直接原因。虽然在安利的两年只损失了30万元,比起我在传统行业上千万的损失也算不上大了。只不过那两年妄图做安利来挽回传统行业可能的败局的决策,间接导致我了最终传统事业的溃败。两年时间我对自己的生意不闻不问,全力以赴从事安利事业,不可谓不勤奋,不可谓不敬业,甚至为了撕下最后的遮羞布,我主要跑到公园去做陌生市场,去演讲,以至于别人以为我已经疯了。但是最终我伤痕累累,钱的损失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我失去了最后挽救企业的机会。
凡事没有如果,只有因果,今天能够从事公众演说,有如此强大的内心,也与安利中的经历有关。好了,安利的事情就到此为止了。我进入这家本地集团公司不久,2010年,国家开始林权制度改革,给所有农民的、集体的林地全部确权颁证。我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商机,于是写报告给公司,说服了领导,成立了一家林业公司,由我担任法人代表和总经理。开始到处考察林地,我在本市一些山区县看了太多的林地,有的林地真的很偏远,很危险。有一次我带着公司总经理,也就是市府办出来的那个兄弟一起去看一块林地,看完之后,他就对做林业失去了兴趣,因为实在是冒着生命危险。
对老板来说,其实林业公司的成立只是一个融资的工具,老板对项目有他独到的判断,后来公司在近郊拿下了第一块地之后就停止了发展,因为老板认为,林地不会产生太大的效益,并且变现非常困难。当然我们看到的所有林地基本上都已经在别人手里,很多先知先觉的体制内的人已经拿了不少林地,我们进入这一行基本上只能做二传手。后来林业公司手里的林地,都是老板的担保公司帮别人做贷款担保,贷款人的资产反担保抵压回来的。
后来之所以重新创业选择了农业项目,成立林业公司、农业公司种苗木,其实就是与在这家公司经历有很大的关系。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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