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省份发布2023体育单招文化考试考前提醒
江苏省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以下简称:体育单招文化考试)定于2023年4月15日—16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试安排
体育单招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考试时间为: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2023年4月8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网址为: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我省文化考试地点为: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地址为: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三、考生须知
1.考生须在考前登录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为:http://bkzs.jsnu.edu.cn),在考点动态栏查看《江苏省2023年体育单招文化考试江苏师范大学考点考生须知》,并了解对应考场所在楼宇及教室。考生可于4月14日16:00—18:00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点查看考场位置。
2.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不得书写任何内容。
3.考生须独立应考,除考生本人外,其他陪同人员不得进入考点。考生考前30分钟开始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所有科目考试不允许提前交卷。
4.考生必须服从监考员的管理,必须遵守考场规则,对号入座。不准交头接耳、打手势,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5.考生只准携带2B铅笔、黑色签字笔、直尺等规定物品入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物品。
严禁携带手机、电子手环、对讲机等通讯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算器、手表、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等物品入场。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一律按违规论处。
6.不准在规定以外的区域作答,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否则答题无效。
7.考试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8.违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江苏招生考试”(微信号:jszsksb)
陕西省
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陕西省考点设在西安市第七十五中学(西安市未央区纬三十街西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二、考生须知
1.每场考试考生须至少提前50分钟到达考点,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提前交卷。
3.进入考场,只准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透明笔袋等文具。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等任何物品。
4.严禁携带手机、无线电发射和接收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手表、涂改液、修正带、助听器、文具盒和其他非考试用品带入考点。
5.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只能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答题。不准更改题号。对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不得向监考员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
6.严守考试纪律。对考试违规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7.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题,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
山西省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2〕224号)文件精神,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将于4月15日、16日组织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考试时间:
2.考试地点:
中北大学11号教学楼(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
提示:考生可从胜利桥东乘坐“835支”路公交车到达中北大学门口。
3.考生须知:
(1)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须进行三位一体身份识别设备验证和“四核对”。开考15分钟后,考生禁止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中途考生不准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
(2)考生只准携带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量角器、无封套橡皮、削笔刀。在考试期间不得相互传递文具等考试用品。
(3)考生严禁将手机、无线电发射和接收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计算器、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带入考点。
(4)考生只能在试题、答题卡和草稿纸规定的地方填写和填涂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只能在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其它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准将试题、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5)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从中北大学校门口到考场步行预计需用20分钟,开考前45分钟进行身份验证,并进行手机检测(考生手机不允许带入考点,请提前妥善存放),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做好考前准备。
5.考生于4月8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下载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参加第一科考试(语文)时将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交监考人员。
6.请广大家长不在考点周边聚集。
预祝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来源: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黑龙江省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2〕22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要求, 2023年体育单招文化课全国统一考试将于2023年4月15日-16日举行,现将相关事宜做如下提示:
1.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4月8日12:00后登陆“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打印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
2.做好考前准备
考试前一天,按《考生须知》的要求准备好考试文具和准考证、身份证,避免出现忘带漏带情况。
3.注意考试时间。
建议广大考生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积极配合违禁物品、身份验证检查。熟悉考场分布和考场规则。除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每科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
4.签订考试承诺书。
所有考生须下载并签订《黑龙江省2023年体育单招文化课考试考生不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点承诺书》(见附件),在第一科考试前上交考点,并在考试期间严格遵守,如在考试期间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出现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5.诚信参加考试。
体育单招文化课考试作为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及各项考试规定。信守所签订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尊重监考老师和考试工作人员,独立完成考试。考试期间,如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3年4月6日
贵州省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2〕224号)要求,贵州省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称体育单招)文化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现将有关事宜提醒如下:
一、请考生于2023年4月8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下载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二、贵州省体育单招文化考试考点设在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科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
三、考生应主动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可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透明笔袋等文具进入考场。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含手机、照相设备、蓝牙耳机、智能手环、手表、无线电发射和接收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算器等)、涂改液、修正带等和其他非考试用品进入考点、考场。
四、提倡考生不携带手机前往考点,如携带手机,须服从考点管理。考试过程中考生携带手机或其他具有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只能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以及在试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的一律无效。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题,根据监考员指令有序退出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否则将按违规处理。
六、考生应当好自己健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做好个人防护,建议除身份验证环节外全程佩戴口罩。
七、考生可于5月14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查询本人文化考试成绩。
八、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对认定为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追究刑事责任。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在考试期间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如发现涉考违规违法行为,可向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851-85952835。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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