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作为社会保险之一,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男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谁来缴?
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险是由企业缴纳,员工不缴纳。这点小伙伴们要记住!
注意:
生育医疗费用有限额规定,超出规定的部分需要职工自己负担。另外在私立医院生产的相关费用无法报销。
问: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职工就能够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了吗?
答: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问:缴纳社保的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答: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其中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问:不同人群生育享受的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答: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有三类人群,一是按机关事业单位缴费费率的用人单位,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二是按企业缴费费率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和生育津贴待遇;三是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的个人,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问:生育之前门诊做检查的费用还能报销吗?
答:生育保险支付的生育前的门诊检查一般是指生育产前检查费用,其包含早期、中期、晚期三次检查。产前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黑白B超、晚期加一次胎心监护。
问:生孩子医疗费用报销多少钱?
答:参保职工在定点服务机构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支付标准(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按照《安徽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范围确定。职工使用前款目录中的乙类药品及职工个人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所发生的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直接在定点服务机构报销。
城乡居民:分娩住院定额补助顺产为800元,剖宫产为1200元。有并发症或合并症住院的按普通住院政策执行,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
问:生育津贴是直接给职工的吗?
答:符合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女职工,应当在生产日期的3个月后6个月内,准备生育出院小结、生育住院结算单、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和中国银行卡复印件等材料到医保窗口或通过网络政务服务网宿州分厅(手机皖事通APP)申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待遇由财务划拨到职工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
问:生育津贴什么时候能到账?
答: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的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规定,生育津贴的法定办理时间是不超过20个工作日。
问:男职工配偶没有参加过任何社会保险,生孩子能报销吗?
答: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限额补助待遇。根据《宿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第八条之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配偶,在未就业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从职工参保地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已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先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额补贴,顺产800元,剖宫产1200元。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待遇补贴限额为1000元,限额以内按实际费用结算,超过限额部分由个人自付。
问:异地生孩子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享受异地生育报销待遇的分三种情况:(1)转诊。参保职工因生育医疗确需转统筹区外诊疗的,要由统筹区内长期居住地二级及以上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提出转诊意见、医保中心备案后方可转出。
(2)异地安置、驻外和选择随异地父母(或配偶)人员的就诊。上述人员要先到参保地医保中心办理相关登记审批手续(异地安置、驻外人员需所在单位开具证明;随异地父母(或配偶)就诊的人员需持异地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证明,异地就诊医院必须为当地的医保定点医院)。
(3)急诊。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外因生育急诊住院,应在48小时内通知参保地医保中心登记备案。市本级联系电话:3066909。
以上三种情况的生育参保职工出院后,要携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中心按照生育保险有关政策规定予以报销。
城乡居民:分娩住院定额补助顺产为800元,剖宫产为1200元。有并发症或合并症住院的按普通住院政策执行,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
问:职工如何查询自己的生育待遇?
答:职工可以通过两种模式查询生育待遇,一是到医保经办窗口领取或打印生育待遇结算单;二是通过网络政务服务网宿州分厅(手机皖事通APP)进入医保业务界面查询个人生育待遇。
问:生育出现哪些并发症可报销?能报多少?
答:生育并发症含以下病种:异位妊娠、妊娠剧吐、前置胎盘、胎盘早剥、胎膜早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胎儿宫内窘迫、羊水过多(少)、肝内胆汁淤积症、妊娠高血压症、产后出血、子宫破裂、羊水栓塞、习惯性流产、产褥期感染等。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包含输卵管复通术、输精管复通术。职工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城乡居民:病种参照职工,报销比例参照普通住院政策,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5%,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0%,三级(市属)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5%,三级(省属)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0%。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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