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学历入职算不算欺诈

假学历入职工作近10年,公司还能解雇吗?

唐焉于2006年1月9日入职星之光公司工作,双方于2014年1月6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唐焉的岗位为管理部科长。2015年10月29日公司向唐焉邮寄一份《书面警告记录》,内容为唐焉擅自删除大量工作相关文件,给公司造成损害,按公司规定给予书面警告处分。2015年11月12日公司向唐焉邮寄第二份《书面警告记录》,内容为因唐焉交接工作怠慢及欺诈,按公司规定给予书面警告处分。2015年11月公司向

提交假学历就一定构成欺诈吗?

我们在招收员工的时候,都会提出学历要求。在试用期内如果被查出学历造假,一般都会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予补偿。这种做法基本也会得到法律的支持。但是转正后呢?这种行为能否以违反诚信原则,构成欺诈解除劳动关系?这个就要看情况了。一、是否与岗位任职要求有直接关系一般来说,在试用期里工作表现良好,符合岗位的任职要求的员工才会转正。这里说的符合岗位任职要求,基本上是指能力、技能、资

以案说法︱提供假学历入职算不算欺诈?

案例中国江苏网报道,2016年5月,吴先生应聘进入某机械有限公司从事检验员工作。根据招聘要求,吴某在入职时向单位提交了其毕业证书复印件,在入职申请表中填写的文化程度为大专。之后,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9月,该公司人力资源部要求吴先生向公司提交毕业证原件进行核对相关信息,但吴先生迟迟未提供。后该公司认为吴先生根本无法胜任检验员的工作,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其大专学历的证明,但吴先生一直到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