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项目综合管理

物业项目综合管理品质检查评分标准(供参考)

一、例会制度:每周至少召开一次部门例会,会议纪要存档。 1、未按规定召开周例会(或会议纪要缺失)扣3分;2、无参会人员签到记录扣2分。二、周例会内容:须包含上周工作总结,本周工作重点,并落实时间节点、责任人。  1、会议纪要无上周工作总结扣2分;2、会议纪要无本周工作重点扣2分;3、工作安排未落实时间节点、责任人扣1分。三、信息化建设:项目基础信息准确完整,业户资料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