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工具包: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曾**,男,身份证号:*****************,地址:北京市*************,联系电话:186********
被告:张*,女,身份证号:*****************,地址:内蒙古**************,联系电话:137********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
1. 判决被告支付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1498.03元;
2. 判决被告支付因处理修车、诉讼事宜产生的年假权益及工资损失(原告日工资****元,需根据实际影响天数计算);
3. 判决被告支付收纳箱毁损重新购置费50元;
4. 判决被告支付更换车牌及EMS邮递费155元;
5. 申请贵院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车辆进行贬值损失鉴定,判决被告支付车辆贬值损失费及鉴定费;
6. 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系“京N*****”号小客车车主。20xx年10月**日上午7时58分许,在北京市丰台区看丹街道西四环南路主路,张*驾驶“京H*****”小轿车与原告小客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原告驾驶车辆车尾严重变形,车牌和车内收纳箱损坏。经双方通过“12123”APP快速处理,签订电子“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张*驾驶的“京H*****”负全部责任。
因处理修车、诉讼事宜,导致原告产生年假权益和工资损失,且原告工作地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路途较远交通不便,平时每日驾车出行往返60余公里。事故发生后,无法用车,产生替代性交通工具使用费支出,原告曾多次主动与被告协商解决未果,故诉诸法院。
望贵院查明事实后,依法判决。
原告:
20xx年 11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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