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题目,大家都知道是福利篇,今天主要给大家介绍两款团体保险,第一款叫团体意外险,第二款叫雇主责任险。
团意险,全称叫做团体意外险,顾名思义,以公司团体为为被保标的承包的保险。
通俗说,就是保证各公司意外情况的,是团体保险中常见的一类。
雇主责任险,简单点说,就是保障公司或者企业主的,下面有两个真实的小故事,给大家举个例子。
故事1
笔者的表哥,是一家审计公司老板,为了给陪他创业多年的员工谋福利,为所有员工上了团体意外险。
16年时,公司里有个员工在下班途中因交通意外身故。
那个员工自己并没有任何的商业保险,好在有表哥给上的团体意外险,保险公司很快对员工家属进行了赔偿。
可身故员工家属在拿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后,又向表哥提出了额外的赔偿要求。
表哥认为,给员工买了保险,而且也已经理赔了,由此拒绝再承担赔偿。
随后,员工家属将他告上了法庭,最后法院宣判,企业依然要表哥向员工家属支付巨额的赔偿金。
大家看完这个案例作何感想?
说员工家属过分?可依法应得的利益,连法院都宣判了,能说他不应当争取吗?
说表哥该倒霉?老板是个良心老板,愿意为员工谋福利,给员工买了团体意外险,可惜他保障了员工,却忽略了保自己。
故事2
这个故事,没发生在笔者身边,是由同学讲述给我的。
16年时候,那时候同学就职于二线城市的一家小型创业公司,虽是刚刚起步,只有十多个人。
但是业务前景非常好,刚推出了定制产品产品就接到了不少订单,大家都铆足了劲准备大干一场,争取年底多分一些年终奖。、
没想到国庆节前的最后半周,一位员工外出谈业务时不幸遇到车祸,被撞成高位截瘫,重伤住院。
家属把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赔偿员工下半辈子的生活费,算下来要赔接近一百多万!
一下抽干了公司所有的流动资金,当年就已经无力维持生产,随后走了破产程序。
一家刚起步的潜力公司,就这样折断了梦的翅膀,令人惋惜。
我的两个故事说完了,不知大家听完有何感想。
有老板会觉得:
我的公司很合规,给员工都上了足额的社保,就算不幸发生工伤事件,也会有社保基金赔付给员工,不会给公司造成太大的影响。
可是上面案例中,我同学所在的这家创业公司,也是一分不打折的给员工交了社保的,为什么还要赔到破产呢?
这是因为除了社保还有许多公司都会买的团体意外险,并不能代替企业在工伤事件中的赔付责任。
当工伤、职业病发生后,即使企业有为员工缴纳社保,但按照劳动法规定,企业仍然需要承担相关的医疗费用,并负责经济赔偿责任,这一部分是社保和团体意外险所不能覆盖的。
所以,工伤事故一旦发生,除了员工要承受巨大的不幸之外,企业身为雇主,同样也是很无奈的不仅受到人才损失、经济损失,甚至会影响公司的名誉,到时真是欲哭无泪的。
所以,我们需要做的事有两件:
1、建立好更完善的安全制度,尽量避免员工发生意外,防患于未然。
2、万一不幸发生工伤,我们可以通过一些保障的手段避免掉企业的赔付风险。比如雇主责任险。
那么我们这里做个总结:
团意险和雇主责任险有什么保障内容上的区别呢?
雇主责任险: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误工费、伤残津贴、法律费用、职业性疾病给付等。
保护的是雇主,直接赔付给雇主,然后雇主转给雇员,依法履行经济赔偿责任,不再承担法律责任。
团体意外险:意外身故、伤残、医疗费用等。
保护的是员工,也直接赔偿给员工。不能免除雇主责任,员工及家属获得保险赔偿后,还可以要求雇主赔偿,法律是支持的。
所以,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可以说是等于工伤的责任+团体意外险的责任,保障更为全面,但团体意外险属于给员工的福利,而雇主责任险的目的更倾向于降低雇主风险,到底如何取舍,还看企业主的需求是怎样的了。
当然如果表哥和同学的创业公司,如果购买了雇主责任险的话,就完全不用为巨额的赔付责任头疼了。
如果你的企业初创,且有些岗位存在风险,那我建议你,一定要投保雇主责任险,给公司的用工保驾护航:
1、劳动密集型
比如制造、餐饮、物流、商超等行业,人员流动性大,发生意外风险的概率高。
2、出外勤多
外勤员工,发生意外、伤残、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的概率要远远高于内勤员工。
4、兼职员工多
兼职人员流动性大,线下活动较多,且企业无法提供社保,一旦出现意外,将给企业造成极大困扰。
5、互联网及工作强度较大或易产生职业病的行业
近几年猝死、职业病案件已不再是罕见情况,越渐高发,同时也提醒大家注意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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