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之后,为什么不少人开始追捧教师资格证?
民商法苑
发布时间: 10-22
11:42
心理咨询师,教育领域爱好者
01
瓜
今天最大的热门或者“瓜”就是李某迪的事件了,不计其数的评论中有些人表示三观尽毁,有些人认为他,何至于此,有些人觉得自己可以理解他,你情我愿的事情危害不大,比起吴某凡,甚至有些感人了。无论如何众说纷纭,盖棺定论的央视说他完全是自作孽。而众所周知,自作孽,不可活。
然而最让人眼前一亮乃至于直呼“为何那么早退出文坛”的评论是——有没有一种可能,他实际上是去上钢琴课,但最近补课抓得严,为了不露馅儿,说是PC。该条评论的评论,众多网友奉献了自己的膝盖。显然,此处说的补课抓得紧,就是指当下轰轰烈烈开展的“双减”,只不过没有准确的理解“双减”的具体内容。“双减”减的是学科类的辅导,而不是艺术类,艺术类并没有被限制。何为学科类呢?小考、中考、高考所要考的那些科目就是学科类的科目。
02
“双减”
“双减”之下,几个月以来,各种效应我们已经看到了,但我们看到的肯定只是冰山一角。正儿八经的规模化的学科辅导指数级减少了,但所谓的“住家保姆”应用而生。这些住家保姆的月薪,少则两三万,上限不计。住家保姆们,可能是在寒暑假活动的编教师,可能是破产机构中的失业教师,有些是名校在校的大学生。由于这样的方式非常隐蔽,所以只要双方心知肚明,很难被察觉,为“双减”政策的落地增加了不少障碍。
然而,一个简单的道理,每年“双一流”高校的录取名额就那么多,整体来说这是一个僧多粥少的竞争,零和博弈。而对于一个考生而言,尤其是寒门学子,考上“双一流”和普通本科的区别、考生本科和专科的区别,几乎都是天壤之别。社会上,大中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很多都在招聘时限定名校,而且是本科名校,稍次一点的单位也多限制了第一学历本科,同时绝大多数一线以及新一线的城市,公务员考试的报考要求也得是第一学历本科。
所以,设计素质教育、职业教育的初衷是好的,但现实是残酷的,一方面社会认可度不高,另一方面好的学校师资力量、国家投入等各方面完虐差的学校。投入不一样,产出自然也就不一样。在这样的前提下,尽力淌过高考这座独木桥至关重要。而决定是否能够顺利过桥的因素主要有如下几个:考生所在学校教育资源情况(这也是学区房的意义)、考生本人的努力情况、考生所接受的外部培训情况(培训主要来自于机构辅导、家教、高学历父母亲戚的辅导等)。
“双减”之下,改变的主要是考生所接受的外部培训这个因素中的机构辅导,假设所有人都坚决贯彻落实,那么最后在考生自身同等努力的情况下,能够上教育资源好的学校、父母是高知、有钱请优质家教的学生更容易过桥。所以有很多人都觉得,只要“双减”到位,内卷就会烟消云散,其实这只是自欺欺人罢了。
不少人都喜欢举例说自己认识的某某某只凭借自己的努力就轻松考上了名校,所以辅导不重要。且不说是否属于浮夸,只反问一句,是不是还存在很多自己再努力,也考不上名校的学生呢?毕竟,不是所有人都那么的天赋异禀。诚然,蒙头苦学值得肯定,然而在力有不济的情况下,<span data-bjh-target="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借助外力的辅导不也中规中矩吗?学校教育,接受的也是老师的辅导,实质上课外辅导也是一样。如果希望给自己的孩子增加过桥的可能性,在上述几种因素中,比起学区房,机构辅导算是便宜了。
03
命运
诚然课外的时间接受过多的辅导,挤占了考生发展素质技能或者玩的时间,但这样的付出只要他们愿意就是值得的,理由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了。我们大多数人,这一生之中,能够改变命运的机会,其实屈指可数。但,格外努力备战高考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如果觉得过多的精力用于了高考,影响了青少年的素质,那就应该改变这种模式。
而今,机构辅导大面积减少了,所以“私教”盛行,比起机构成规模的辅导,“私教”的费用更高了,因为“私教”范围更小,成本更高且风险变高,所以费用高也是情理之中的事。部分地区下达了对编制内教师课外补课的处罚,撤销教师资格,编制内教师接私活被如此处置,倒也妥当。但对于“私教”,由于没有编制的抓手,所以难以管控。为此,有些地区又出台,从事教辅工作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如此一来在校大学生等群体就被排除在外,这也是“住家保姆”兴起的原因。当不了家教,当保姆总是能让人无话可说。
身边有些师范类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毕业以后并没有从事师范的工作反而通过考研、考证等方式转行去做了律师、会计,或者进了企事业单位,此时此刻忽然发现自己的资格证“香”了起来,经过一番复习,于是在工作之余兼职家教,花很少的时间,赚更多的钱,初步实现了发家致富奔小康,快乐不已。于是更多的非师范类的名校生,纷纷感到了羡慕嫉妒恨,赶紧研究起了教师资格证的考法,在小范围内追捧教师资格证成为风气。毕竟,有名校光环加持,再加上资格证,更有说服力,可以赚更多的钱。
李某迪因为从事不正常的交易而违反法律被拘留,虽然这种事情你情我愿,所以屡禁不止,但终究触犯了法律,属于“自作孽”,而今看一看我们的课外学科辅导,也大有这样的趋势。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