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注意事项:这四点最好写在合同上
有房出租的可注意了,房子出租的可不是一件小事。如果有一定要在合同上写上这四句话。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承租方不得在房屋内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如违反,房屋无条件立刻收回。
第二条:因为水管漏水、暖气漏水、热水器冻裂漏水,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来承担。
第三条:因室内的电路使用不当,导致室内发生火情以及触电的情况所造成的损失,一律由承租方来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空中抛物、电动车、充电宝、手机等充电行为,以及家用电器造成使用不当的情况。
第四:因燃气使用不当发生火灾的一律由承租方承担。
第五:在租赁期间,租房承租方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在房屋内发生的一切所谓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跌倒、磕碰等造成人身伤亡)都由承租方来承担,与房主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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