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请考生根据“2021年10月云南省第86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安排”(点击下载)、“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点击下载)及“2021年10月云南省第86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使用教材目录”(点击下载)选择相应的考试课程和教材。
第二、具体的报名时间请考生关注“2021年10月云南省第86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点击查看)。
一、2021年10月云南省第86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
面向非在校生开考专业
1.本科层次(18个专业):经济学(02010100)、金融学(02030100K)、法学(03010100K)、思想政治教育(03050300)、教育学(04010100)、人文教育(04010300)、学前教育(04010600)、汉语言文学(05010100)、英语(050201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00)、消防工程(08310200K)、工商管理(12020100K)、市场营销(12020200)、会计学(12020300K)、行政管理(12040200)、采购管理(12060300T)、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32010100)、教育管理(34010100)。
2.专科层次(18个专业):园艺技术(51010700)、建筑工程技术(54030100)、护理(62020100)、金融管理(63020100)、会计(63030200)、工商企业管理(63060100)、市场营销(63070100)、采购与供应管理(63090700)、旅游管理(64010100)、学前教育(67010200K)、小学教育(67010300K)、消防指挥(68020500K)、法律事务(68050300)、公共关系(69010500)、行政管理(69020600)、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93010100)、汉语言文学(97020100)、英语(97020200)。
二、报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年龄、民族、种族、性别、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遵纪守法,按照我省开考专业考试计划均可自愿选择专业报考。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二)自学考试分为专科和本科两种学历层次
1.报考专科没有学历要求,但报考专科的考生,若未取得高中、中专、中技、职高毕业文凭的,须加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和“大学语文”(课程代码:04729)两门统考课程中的任意一门。如专业考试计划中已有其中一门课程的则加考另一门课程;若专业考试计划中两门课程都有的则无须额外加考。
2.申请本科毕业时,必须出具国家承认学历(包括普通全日制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等)的专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
(三)报考医学类护理专业(专科)人员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报考时需出具相应证明),非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四)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专业报考。
(五)病残者应选报与自己身体情况相适应的专业,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三、考试
(一)考场设置:由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需在州(市)以外设考场的,须报省招考院批准。
(二)考生应试时,须带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居民身份证(或其它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三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凡违纪违法者,按2011年教育部第33号令和《刑九修正案》严肃查处。
(三)考试成绩以百分计,六十分及格,不及格者可参加该门课程的下一次考试。考试成绩公布在“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s://www.ynzs.cn)”网站上,考生自行登录查询。考生对成绩有质疑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查分申请,由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统一到省招考院查分,查完后通知考生。省招考院不直接对考生查分。
(四)考试时,如有需要携带作图工具和计算器等特殊说明的科目,省招生考试院将于考前在招考频道公布。不准使用有存储、接收、发射功能的电子工具。考生进入考场考试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否则将视同作弊。
(五)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年开考两次,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10月。每次考试时间为两天,每天考2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每场考试同一考试时间段只可以选报一门课程,因此,每次考试每个考生最多可以报考四门课程。
来源: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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