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2018 年与 2017 年考试用书比对修改表
2018 年教材内容相对于 2017 年教材内容变化不多,四处实质性变化:( 1 ) 企业管理费增加为 17 项,( 2 )税金的计税方法,( 3 )质量管理原则七项,( 4 ) 材料进场检验关 内容。详见表格内容:
目录 | 教材内容变化 | ||
章 | 节 | 2017 年教材 | 2018 年教材 |
1Z101000 施工管理 | 无变化 | ||
1Z102000施工成本管理 | 1Z102011 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 P51 图 2Z102011 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 目组 成 | P49 调整(附件一) 图 2Z102011 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企业管理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P51 13.税金 …… | P51 新增内容(附件二) 14.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教育费附加 …… 16.地方教育附加 …… | ||
P52 七、税金 …… 八、营业税改增值税 …… | P52 内容合并有增加(附件三) 七、税金 …… | ||
P57 (七) 税金 | P57 内容合并有增加(附件四) (七) 税金 |
…… (八) 营业税改增值税 …… | …… | ||
1Z102041 施工成本管理的任务与措施 | P106 施工成本核算制是明确施工成本核算的原则、范围、程序、 方法、内容、责任及要求的制度。 | P106 调整 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项目成本管理制度明确项目成本核算的原则、范围、程序、方法、内容、责任及要求,健全项目核算台账。 | |
P106 项 目经理部要建立一系列项 目业务核算台账和施工成本 会计账户… … 定期的成本核算是 竣工工程全面成本核算的基础。形象进度、产值统计、实际 成本归集三同步,即三者的取值范围应是一致的。 | P106 调整 项目管理机构应按规定的会记周期进行项目成本核算。 项目成本核算应坚持形象进度、产值统计、成本归集同步的原则,即三者的取值范围是一致的。 | ||
1Z103000施工进度管理 | 无变化 | ||
1Z104000施工质量管理 | 1Z104013 施工质量管理和施工质量控制的内涵、特点与责任 | P155 我国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19000—2008 关 于质量管理的定义 … … 质量控 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 | P154 调整 质量管理就是关于质量的管理,是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协调活动,可报考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以及通过质量策划、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和质量改进实现这些质量目标的过程。 |
1Z104022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认证 | P159 一、质量管理八项原则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提出了质量管理的八项原则,其具体内容如下: | P159 调整(附件五) 一、质量管理原则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19000-2016提出了质量管理的七项原则,内容如下: …… | |
1Z104032 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 | P165-166 2.进场检验关 (1) - (7) | P164-165 (附件六) 删除(6)、(7) 调整(1) - (5) | |
1Z105000 施工安全管 | 1Z105011 职业健康安全 | P189 图 2Z105011-2 环境管理体系运 | P189 调整(附件七) |
理 | 与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 行模式 | |
《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要 求 》 GB/T19001 —2008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 —2004 |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 —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4001—2016 | ||
涉及规范年份更新,无实质性变化,不影响考试 | |||
1Z106000施工合同管理 | 无变化 | ||
1Z107000施工信息管理 | 无变化 |
附件二
14.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指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 7%;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 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 1%。
15.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其作用是为了发展地方性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费依据,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 3%。
16.地方教育附加
按照《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 号) 要求,各地统一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为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 费税税额的 2%。
附件三
七、税金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应计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是以商品 (含应税劳务) 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 要求,建筑业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纳入营业税改 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简称营改增) 。建筑业营改增后,工程造价按“价税分离”计价规则计算,具体要素价格适用增值税税率执行财税部门的相关规定。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
附件四
(七) 税金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1.一般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 (2Z102013-19)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2.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2Z102013-20)
3.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
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學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 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2Z102013-21)
(4)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4.建筑业增值税
当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 11%。计算公式为:
增值税=税前造价×ll% (2Z102013-22)
税前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5.简易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2Z102013-23)
当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时,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 3%。计算公式为:
增值税=税前造价×3% (2Z102013-24)
税前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含税价格计算。
附件五
一、质量管理原则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19000—2016 提出了质量管理的七项原则,内容如下: 1.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质量管理的首要关注点是满足顾客要求并且努力超越顾客期望。
2.领导作用
各级领导建立统一的宗旨和方向,并创造全员积极参与实现组织的质量目标的条件。3.全员积极参与
整个组织内各级胜任、经授权并积极参与的人员,是提高组织创造和提供价值能力的必要条件。
4.过程方法
将活动作为相互关联、功能连贯的过程组成的体系来理解和管理时,可以更加有效和高效地得到一致的、可预知的结果。
5.改进
成功地组织,持续关注改进。
6.循证决策
基于数据和信息的分析和评价的决策,更有可能产生期望的结果。
7.关系管理
为了持续成功,组织需要管理与有关相关方 (如供方) 的关系。
附件六
2.进场检验关
施工单位必须对主要材料进行进场抽样复验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例如:
(1)通用硅酸盐水泥
复验项目为凝结时间、安全性、强度。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 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 20 个以上的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 12kg。
(2)热轧钢筋
复验项目为力学性能、弯曲性能、尺寸偏差、重量偏差、化学成分等。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应不大于60t。取样试验共 10 个 (9 根):力学性能 2 个,弯曲性能 2 个,尺寸及重量偏差 5 个,化学成分 1 个 (化学成分检测无需单独取一根试样,所以共取 9 根试样即可) 。超过 60t 的部分,每增加 40t(或不足40t 的余数), 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在切取试样时,应将钢筋端头的 500mm 去掉后再切取 500mm。
(3)普通混凝土用砂、石
复验项目:①砂:筛分析、堆积密度、含泥量、泥块含量等;②石:筛分析、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等。检验组批应按砂、石的同产地、同规格以400m³或 600t 为一批,不足 600t 亦为一批。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勻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然后从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 8 份 (每份约 11kg)、石 16 份 (每份约 5~40kg),分别组成一组样品,砂用四分法缩至约 20kg,石缩至 40~80kg 送试。
(4)混凝土
复验项目为抗压强度。每拌制 100 盘且不超过 100m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于一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 100 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 200m3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质量的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制作。
(5)混凝土外加剂
外加剂种类繁多,复验项目各不相同。一般包括:pH 值、密度或细度、含气量、氨释放量、混凝土凝结时间、碱含量等。同一生产厂的掺量大于 1%(含 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批号为 100t,不足 100t 也按一批计;掺量小于 1%的同品种外加剂,每一批号为 50t,不足 50t 也按一批计。同一批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取样不少于三个点样混匀,数量不少于0.2t 水泥所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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