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制品专家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杨忠久
内容介绍:本文详细介绍了GB/T 8814-2017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标准颁布的社会背景、具体修订内容与实施意义及作用
关键词:GB/T 8814-2017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标准、社会背景、修订内容、意义、作用。
1、2017“新标准”颁布的社会背景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在国家建筑节能政策推动下,塑料门窗在我国经过三十多年高速发展,迄今已经成为技术成熟,规模宏大、装置、设备先进的新型化学建材产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我国房地产统计数据由2013年至2016年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趋势分析得知:从2013年开始社会上建筑工程空置房过多,新建工程处于“低迷”、“萎缩”状态,加之“断桥”铝合金门窗冲击,塑料门窗市场应用由2009年逐年上升到2015年开始一路下滑,呈现“低标”型材需求明显下降,“非标”型材基本消失,低端市场份额大幅下降态势,整个行业面临一次“优胜劣汰”、“脱胎换骨”的重新洗牌过程。
2014年住宅新开工比上年同比下降-14.4%;2015年同比下降14.6%;2016年上半年同比上升14%;预示2016年下半年开始到2017年市场将会有一个需求明显增长过程。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7年11月1日发布,2018年5月1日开始实施《GB/T 8814-2017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标准,就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必将有力促进塑料异型材行业克服低水平重复建设,推陈出新,向差异化、品种多样化方向,大力优化产品结构,提升高端产品比重,追求品质耐久无故障化的品牌产品,逐步满足高端化、功能化、整体艺术化、智能化的高端需求。促进塑料门窗与PVC异型材行业向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科技创新型、先进适用型的战略方向转变。
2.2017型材“新标准”修正的相关内容
GB/T 8814-2017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标准颁发后将取代、代替GB/T8814-2004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标准,下称2017“新标准”。
2017“新标准”与型材“老标准”相比,主要有以下修正:
⑴在术语和定义及分类与标记中增加了通体型材和装饰型材;
⑵将B类型材非可视面的壁厚应不小于2.0mm修改为应不小于2.2mm;
⑶取消了C类型材;
⑷增加了主型材的落锤冲击分级Ⅲ级;
⑸增加了密度的要求;
⑹将维卡软化温度(VST)应不小于75℃修改为应不小于78℃;
⑺增加了拉伸屈服应力及拉伸断裂应变的要求;
⑻增加了短期焊接系数的要求;
⑼增加了主型材的传热系数的要求;
⑽增加了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
⑾增加了通体型材和装饰型材的相关要求及实验方法;
⑿将GB/T8814-2004中的资料性附录A(本标准章条编号与EN12608.2008章条编号对照)替换为(型材颜色偏差),删除了GB/T8814-2004中的附录B和附录C。
3.型材“新标准”颁布的作用和意义
⑴.2017型材“新标准”是对前三项型材“老标准”的补充和完善
2004年“老标准”颁布时还没有涉及彩色型材方面内容,2008年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OB/T2976-2008《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彩色型材》标准,下称《门窗用彩色型材》;2010年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制品和构配件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JG/T263-2010《建筑门窗用用未增塑聚氯乙烯彩色型材》标准。2017型材“新标准”将以上三个标准在术语和定义及分类与标记、性能指标等方面内容进行整合、融为一体,并以两项彩色型材标准技术指标为准绳,废除了型材“老标准”低技术指标,提出多项新技术指标,作为2017型材“新标准”技术指标,有效解决了型材标准“政出多门”,生产企业“执行难”,质量管理检验部门“执法难”问题。
⑵.2017型材“新标准”制定的型材各项技术指标更严,更贴合实际工程应用要求
①.2017型材“新标准”规定B类型材非可视面的壁厚应不小于2.0mm修改为应不小于2.2mm;取消了C类型材,在型材壁厚方面为提高产品质量、杜绝“非标准”型材提供了认知基准,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尤其是适应于当前我国大部分城市建筑向高层建筑发展的趋势,仅就窗用塑料异型材强度而言,确保了塑料门窗在高层建筑应用安全性,打消了诸多建筑管理部门和建筑商及广大消费者高层建筑采用塑料门窗的疑虑,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②.2017 型材“新标准”将主型材由2004“老标准”的二级分为三级,见表一主型材的落锤冲击分级表。
主型材的落锤冲击分级表 表一
级别
Ⅰ级
Ⅱ级
Ⅲ级
落锤质量/g
1000
落锤高度/mm
1000
1500
温度/℃
-10
-20
注:在特定的气候条件(如最冷月平均温度低于-10℃)下,要充分考虑到型材的刚性,破坏建议在设计中选择Ⅰ级Ⅱ级主型材的落锤冲击级别。
由表一可知2017型材“新标准”增加了在特定气候条件下试验温度为-20℃的规定。笔者在《门窗》 2011年第11期发表的《提高塑料异型材在高寒地区冲击性能的有效途径和对策》一文论述到:“《GB/T8814-2004》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标准规定的低温落槌冲击性能,是把试验样件放在电冰箱-10℃条件下存放一小时后进行试验的。但按我国建筑气候分区类别的一类地区,即黑龙江、吉林、内蒙除西部外大部分、辽宁北半部、河北、山西、陕西三省北部等广大地区冬季最冷月平均气温都在-18℃左右。显然型材“标准”试验在这些地区存在局限性。即使按国家标准二类,即1.5米冲击试验合格型材,在这些地区能否正常使用?值得相关企业分析、调研。《“十一五”轻工业科技发展计划》重点科技创新项目建议中也将“适应我国寒冷地区应用,最低使用温度争取达到-20℃以下;保证达到-15℃以下”的高寒型材,作为创新科技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待续)
塑料门窗与异型材在我国经过30多年高速发展,迄今由于一些经营不规范、急功近利的企业,不重视技术,不按国家标准生产,盲目追求企业利润,生产低质、高填充、“非标”产品,在行业和消费者中产生十分恶略的影响,行业当前正处于极为严重的发展困境。
其实这是坏事,也是好事。可以毫无疑问的说:塑料门窗本身是好材料,如今不过被“几个老鼠坏了一锅汤”而已,随着这些老鼠的清除与淘汰,市场必然会产生新的变化。2017年下半年塑料门窗供求趋势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正如行业知名人士郑德先生所说:“经历了寒冬,缓春还会远吗”?塑料门窗作为一项利国利民的“绿色”、“环保”、“低碳”、“节能”建筑产品,经过这次“大浪淘沙”、“优胜略汰”、“除旧布新”的重新洗牌、必将“浴火重生”,像目前发展迅猛的塑料发泡和木塑发泡产品一样,重新获得消费者的青睐和欢迎。
杨先生撰写本书的宗旨:正是为各个企业有志、有为员工提供所需技术资料,为行业发展奉献一点锦薄之力,引导生产企业清醒认识产品质量和社会效益的辩证关系,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提高消费者对塑料门窗性能、质量鉴别能力;增强政府建设部门支持塑料门窗力度;促进行业科技进步,稳步向良性、健康方向发展,再次重振塑料门窗与异型材行业雄风。
不少生产不同塑料挤出产品的行业同仁看到中塑协资深专家杨忠久先生主编的《塑料门窗和PVC-U型材生产技术与经营、管理、经销知识》一书后,在微信上表示:技术知识是无价的,这本书是你老几十年从事生产实践的技术结晶,此时出版正当其时,是挽救行业、激发企业生产经营动力的一本宝典,是各个企业培训员工的宝贵教材,对于深爱钻研技术的人来讲,看书后从中受益匪浅。此书皆为“真金白银”。无论花多少钱都值得。
正像专委会王会长在前言中所说:该书的出版发行丰富、完善了塑料门窗与异型材以及所有塑料挤出类产品的知识宝库,对塑料门窗制作、安装企业,塑料异型材生产企业、原料企业、设备、模具企业以及广大消费者都有很大启迪作用。
寄希望于各个企业技术干部在重振行业健康发展过程中共同努力,为振兴行业,促进行业走出当前困境,做出自己应有的奉献。
可以相信行业经过这次重新洗牌的整合过程,在国家“十三五”经济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政策推动下,迎来一个以全新质量为标志的发展高潮,继而由“世界大国”迈进“世界强国”的行列。
2018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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