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电缆线路路径上有可能使电缆受到机械性损伤、化学作用、 地下电流、 振动、 热影响、腐殖物质、 虫鼠等危害的地段, 应采取保护措施。
2、电缆埋置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 0.7m。穿越衣田或在车行道下敷设时, 不应小于1m。在引入建筑物、与地下建筑物交叉及绕过地下建筑物处, 可浅埋,但应采取保护措施。
2)电缆应埋设于冻土层以下, 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防止电缆受到损坏的措施。
3、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管道、道路、建筑物等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净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不应将电缆平行敷设 于管道的上方或下方。特殊情况下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 电缆之间, 电缆与其他管道、 道路、建筑物等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净距(m)
注:
1. 电缆与公路平行的净距,当情况特殊时可酌减,减少值不得大于50%。
2.当电缆穿管或者其他管道有保温层等防护设施时,表中净距应从管壁或防护设施的外壁算起。
3.电缆穿管敷设时,与公路、街道路面、杆塔基础、建筑物基础、排水沟等的平行最小间距可按表中数据减半。
1)电力电缆间及其与控制电缆间或不同使用部门的电缆间,当电缆穿管或用隔板隔开时,平行净距可降低为0.1m。
2)电力电缆间、控制电缆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不同使用部门的电缆间在交叉点前后1m范围内,当电缆穿入管中或用隔板隔开时,其交叉净距可降为0.25m。
3)电缆与热管道(沟)、油管道(沟)、可燃气体及易燃液体管道(沟)、热力设备或其他管道(沟)之间,当净距能满足要求,检修管路可能伤及电缆时,在交叉点前后1m范围内应采取保护措施;当交叉净距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将电缆穿入管中,其净距可减为0.25m。
4)电缆与热管道(沟)及热力设备平行、交叉时,应采取隔热措施,使电缆周围土壤的温升不应超过10℃。
5)当直流电缆与电气化铁路路轨平行、交叉,其净距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防电化学腐蚀的措施。
6)直埋电缆穿越城市街道、公路、铁路,或穿过有载重车辆通过的大门,进入建筑物的墙角处,进入隧道、人井,或从地下引出到地面时,应将电缆敷设在满足强度要求的管道内,为防止渗水和小动物进入,还应将管口封堵好。
7)交叉时高电压等级的电缆宜敷设在低电压等级电缆的下面。
4、电缆与铁路、公路、城市街道、厂区道路交叉时,应敷设于坚固的电缆管或隧道内。电缆管的两端宜伸出道路路基两边 0.5m以上, 伸出排水沟 0.5m, 在城市街道应伸出车道路面。
5、直埋电缆的上、下部应铺以厚度不小于100mm的软土或 沙层,软土或沙子中应无石块或其他硬质杂物,并应加盖保护板, 其覆盖宽度应超过电缆两侧各50mm。保护板宜采用混凝土盖板或同等强度、具有防腐性能的其他盖板,并应按设计要求在盖板上方加装电缆警示带。
6、敷设电缆前应先清理电缆沟。应在沟内每隔 2m~4m 设置直线滑轮,在转弯处应放置转角滚轮或转角滚轮组。接头处的电缆应重叠敷设, 根据电缆接头的工艺要求,重叠部分的电缆有效长度不宜小于1m。
7、直埋电缆在直线段每隔50m~100m处、电缆接头处、转弯处、进入建筑物等处,应设置明显的方向标志或标桩。
8、直埋电缆回填土前,应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并应分层夯实。
摘录于《配电系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L/T 5759-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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