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

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教监管厅函〔20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规范机构和从业人员培训行为,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1年9月9日

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规范机构和从业人员培训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是指按规定面向中小学生及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开展校外培训的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包括:教学人员、教研人员和其他人员。其中,教学人员是指承担培训授课的人员,教研人员是指培训研究的人员;助教、带班人员等辅助人员按照其他人员进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招用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招用外籍人员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章 招用及解聘

  第四条  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爱国守法,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各项职责;

  (三)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举止文明,关心爱护学生;教学、教研人员还应为人师表,仁爱敬业;

  (四)教学、教研人员应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从事按照学科类管理培训的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从事按照非学科类管理培训的须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

  (五)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第五条  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不得为以下人员:

  (一)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

  (二)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第六条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

  第七条  校外培训机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招用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第八条  校外培训机构应当规范从业人员管理:

  (一)校外培训机构应对拟招用人员和劳务派遣单位拟派遣至机构场所工作的人员进行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查询;

  (二)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依法与招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岗位职责、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考核办法等;

  (三)对初次招用人员,应当开展岗位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等;

  (四)教学、教研人员的基本信息(姓名、照片等)、教师资格、从教经历、任教课程等信息应在机构培训场所及平台、网站显著位置公示,并及时在全国统一监管平台备案。其他从业人员信息应在机构内部进行公示。

  第九条  校外培训机构应向社会、培训对象公开作出书面承诺,从业人员招用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

  第十条  校外培训机构应对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等培训,提高教育教研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

  第十一条  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损害国家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歧视、侮辱学生,存在虐待、伤害、体罚或变相体罚未成年人行为;

  (五)在教学、培训等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六)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存在猥亵、性骚扰等行为;

  (七)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收受不正当财物或利益;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吸食毒品等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行为;

  (十)违法传教或者开展宗教活动;

  (十一)宣扬或从事邪教。

  从业人员有上述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在全国统一监管平台同步更新人员信息,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第三章 检查监督

  第十二条  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公开监督方式、畅通举报渠道,通过年度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依职责分工对机构从业人员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并作为机构信用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审核后,纳入全国统一监管平台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

  第十四条  校外培训机构违反本办法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多次、多项违反规定等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止招生,改正期间禁止开展相关培训活动;对逾期未完成改正或拒绝改正等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取消其办学许可资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点赞(0)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热门产品

网络教育高起专建设工程管理复习题:建筑施工技术网上作业题参考答案|网络教育,网络教育高起专,建设工程管理复习题,建筑施工技术答案,建筑施工技术参考答案,高起,建设工程,管理,复习,建筑施工,技术网,上作,业题,参考,答案
网络教育高起专建设工程管理复习题:建筑施工技术网上作业题参考答案
2019年单独招生《数学》(普通类)考试范围及样卷|单独招生数学,单独招生数学考试,单独招生数学考试样卷,单独招生数学考试范围,2019年,单独,招生,数学,普通,考试,范围,及样卷
2019年单独招生《数学》(普通类)考试范围及样卷
2018年单独招生《数学》考试及样大纲卷|单独招生数学,单独招生数学考试,单独招生数学考试样题,单独招生数学考试大纲,单独招生数学考试样卷,2018年,单独,招生,数学,考试,及样,大纲
2018年单独招生《数学》考试及样大纲卷
2017单独招生《数学》(普通类)考试大纲及样卷|单独招生数学考试,单独招生数学考试大纲,单独招生数学考试样卷,2017,单独,招生,数学,普通,考试大纲,及样卷
2017单独招生《数学》(普通类)考试大纲及样卷
2016年单独招生《数学》(普通类)考试范围及样卷|单独招生数学考试,单独招生数学考试范围,单独招生数学考试样卷,2016年,单独,招生,数学,普通,考试,范围,及样卷
2016年单独招生《数学》(普通类)考试范围及样卷
2021年单独招生《数学》考试范围及样卷|单独招生数学考试范围,单独招生数学考试大纲,单独招生数学样题,2021年,单独,招生,数学,考试,范围,及样卷
2021年单独招生《数学》考试范围及样卷
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文化素质评价》考试大纲及样题|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单独招生考试样题,单独招生考试,文化素质评价,单招文化素质评价,单招文化素质评价考试大纲,单招文化素质评价考试样题,单招文化素质评价考试,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文化素质,评价,考试大纲,及样题
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文化素质评价》考试大纲及样题
2022年河南经贸单招考试--《数学》大纲及样题|河南经贸单招考试,河南经贸单招考试大纲,河南经贸单招考试样题,河南经贸单招数学考试大纲,河南经贸单招数学考试样题,2022年,河南,经贸,招考,数学,大纲,及样题
2022年河南经贸单招考试--《数学》大纲及样题

历史上的今天:04月29日

高职单招考前注意什么?怎么报?

考试地点的变化:考生在高考报名所在设区市参加考试,不再跨市流动。考点设在高职院校。邢台市高职单招考试考点设置在河北机电、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邢台医专3个考点出分和志愿填报时间 Grain Rain •5月8日17点查询分数  •        开始规划志愿  •5月9日9时----10日17时填报志愿&nb

云南成人高考报名要到现场吗?

根据云南省招考院公布的成人高考报名办法可知,云南成人高考各层次、各类别的考生均需要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其中,有一部分特殊考生需要考生本人亲自到确认点现场办理相关手续。依据云南省招考院规定,以下四类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1、申请免试入学免试入学是成人高考的一项照顾录取政策,考生依据相关规定,判断自身是否符合要求。若符合,则需要提前备齐所需要的材料和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材料前

快收藏!2023分类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办法和测试大纲公布!

快收藏!2023分类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办法和测试大纲公布!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办法和测试大纲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据《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考(函授专科)招生简章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考(函授专科)招生简章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学校代码:12357)"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创建于1952年的云南省昆明交通技术学校、1965年筹建的云南省交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1975年创建的云南省公路局职工大学三所学校于2001年4月合并组建而成。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云南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云南交通土木工程检测研究中心等7个经济

云南学历提升不只成人高考和专升本!!!

云南学历提升不只成人高考和专升本!!!学校简介 云南开放大学是一所由云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秉承开放办学、服务终身的办学理念,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开展开放教育的新型省属公办高等学校。其前身是1979 年5月建校的云南广播电视大学。2010 年10月,国务院批准云南作为国家深化教育体制综合改革、探索开放大学

2023年云南中医药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2023年云南中医药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简章院校介绍云南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60年,是全国第二批成立的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198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16年成为云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2018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更名为云南中医药大学,成为国家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学校秉承“崇德和合、博学敦行”的校训精神,已发展成为以中医药为主体、民族医药为特色,以本科教育为基础,研究生教育规

热门专题

云南巨榕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巨榕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巨榕教育集团,巨榕教育
云南巨榕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APP开发|app开发_app开发公司_app软件开发_专业app开发_云南app开发公司_app定制_原生app开发定制
APP开发
开放大学|开放大学报名,开放大学报考,开放大学,什么是开放大学,开放大学学历,开放大学学费,开放大学报名条件,开放大学报名时间,开放大学学历,开放大学专业
开放大学
安徽中源管业有限公司|安徽中源管业有限公司,安徽中源管业有限公司介绍,安徽中源管业有限公司电话,安徽中源管业有限公司地址,安徽中源管业有限公司厂家,安徽中源管业有限公司电力管,安徽中源管业有限公司管材
安徽中源管业有限公司
大理科技管理学校|大理科技管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大理市科技管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大理科技管理学校
昆明综合高中|昆明综合高中
昆明综合高中
外贸网站建设|外贸网站建设,英文网站制作,英文网站设计,美国主机空间,外贸建站平台,多语言网站制作
外贸网站建设
综合高中|云南综合高中,昆明综合高中,综合高中能考本一吗,综合高中和普通高中的区别,综合高中是什么意思,综合高中能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吗,综合高中可以考哪些大学,综合高中的学籍是什么
综合高中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