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企业电话服务入网信息安全责任承诺书
本公司保证在使用企业电话服务时承诺如下:
一、我司保证在办理企业电话服务时,按照运营商业务受理格式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企业资质及相关办理材料。
二、我司保证在使用企业电话服务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保证不会从事以下行为: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从事欺诈、诈骗或传播骚扰电话信息、广告电话信息及垃圾电话信息的;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三、我司承诺不使用贵司的企业电话服务开展与诈骗、骚扰、涉黄、涉恐、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相关的违法活动,如因此引发的社会群众投诉和违法责任将由我司全部承担。当收到工信部、12321、10086、10000、10010等各类投诉举报时,凡有关主管部门、贵司核查确认投诉举报内容涉嫌上述情况的,我司同意贵司关停涉事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在不通知我司的情况下立刻关停业务),并且赔偿贵司因此受到的损失。若我司在经营中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的,则我司同意立即整改或责令有关合作司整改,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贵司。
四、我司承诺使用贵司的企业电话服务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在资料、业务用途等发生变更时及时以正式函通知贵司,凡因我司提供资料不详或不准确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我司承担。
五、我司未经贵司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售企业电话服务业务使用权,如发现转租、转售行为,贵司有权单方终止所有与我司相关的合同。
六、我司须建立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和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用户信息加密和保密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漏用户个人资料,遵守工业与信息化部《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信息保护规定》(工信部令〔2013〕24 号)对个人用户信息进行保护,否则,贵司有权单方终止所有与我司相关的合同。
七、我司承诺若被发现违法使用、违规外呼、呼叫频次异常、超约定用途使用、转租转售、被公安机关通报以及用户就上述问题投诉较多等情况的,或违反运营商其他相关规定的,贵司核实确认后,贵司有权立即停止我司企业电话服务业务接入服务,且不负任何违约责任。
八、我司如出现任何违反此承诺书中承诺的情况,自愿承担一切违约责任,全额赔偿因此给贵司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运营商罚款、向其他相关第三方赔偿等),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整改、公开曝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等。
九、我司接受贵司及运营商等国家相关部门对通话内容及录音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有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贵司查找、清除非法网络行为,直至按要求处理完毕。
十、如有其它影响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突发事件,贵司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提供网络服务),以保证网络安全。
十一、如法律或国家主管部门对信息安全管理有新要求,我司将无条件配合贵司落实相关整改举措,直至符合相关法律及政策文件要求。
十二、我司知晓企业电话服务受运营商政策管控,由于政策原因导致贵司提供的相关电话线路关停服务的,我司承诺不因电话线路关停而要求贵司退还EC软件费用。
十三、此承诺书经我司盖章后立即生效,可作为与贵司业务合同的附件,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承诺书赋予我司义务与业务合同不一致的,我司同意贵司可以选择适用本承诺书的条款。
特此承诺!
承诺方(公司全称、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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