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资格考试政策法规重点
导游人员管理法规
1. 导游人员的三层含义1经过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并取得导游证的人员。2接受旅行社委派而从事导游业务的人员。3工作范围主要是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
2. 我国第一个导游人员管理的行政法规是1987年12月1日国家旅游局发布《导游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3. 参加导游考试人员的四个具体条件1国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学历条件: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3健康条件:身体健康。4能力条件: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法能力。
4. 导游人员资格证与导游证的区别1性质不同。2颁证的机关不同。3领取证书的程序不同。4期限不同。
5. 导游证的种类 正式导游证与临时导游证的四个区别1取得证书的前提条件不同。2对语言能力的要求不同。3申领程序不同。4有效期限不同
6. 申领导游证的两个条件1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并参加岗前培训考核考试。2纳入旅行社或导游服务公司的管理。
7. 不得颁发导游证的四种情况1申请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患有传染性疾病。3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但过失犯罪的除外。4被吊销导游证的。
8. 导游人员义务区别于权利的最主要特征导游人员的义务是导游人员在进行导游活动时所必须行为的范围;而导游人员的权利则是导游人员可以进行行为的范围。
9. 导游人员四个方面的权利1导游人员的人身权。2履行职务权。3诉权。4其他权利。
10. 导游人员履行职务时享受的两个主要权利1进行导游活动不受地域限制的权利。2遇到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经征得多数旅游者同意,可以调整或者变更接待计划的权利。
11. 导游人员行使调整或变更接待计划权的四个限制条件1必须是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的过程中,即旅游开始后、结束前。2必须是遇到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3必须征得多数旅游者的同意。4必须立即报告旅行社。
12. 导游人员的十个主要义务1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的义务。2进行导游活动佩戴导游证的义务。3进行导游活动须经旅行社委派的义务。4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言行的义务。5遵守职业道德义务。6严格遵守接待计划的义务。7告知义务。8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义务。9不得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义务。10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义务。
13. 旅行社对导游人员管理的主要方式订立劳动合同
14. 对导游人员违反导游证管理制度的处罚规定 无证导游,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佩戴导游证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下罚款。
15. 对导游人员私揽业务的处罚规定 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我国的基本国策
(一)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1)主要内容包括: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实行计划生育的原因如下。
①人口多,人均资源相对不足:中国人口占世界人口的1/5左右;中国人均矿产资源只占世界平均水平的1/2;中国人均耕地面积只占世界平均水平的1/3;中国人均水资源只占世界平均水平的1/4;中国人均森林只占世界平均水平的1/6;中国人均草场面积只占世界平均水平的1/3;中国耕地面积只占国土面积的1/10。
②实行计划生育有利于满足全体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
③实行计划生育有助于使劳动力增长和经济发展对劳动力的需要相适应。
(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
(1)20世纪80年代,中国政府把环境保护确立为一项基本国策。1989年,首部《环境保护法》正式颁布。
(2)我国环境形势严峻,加强环境保护有重要意义。
(3)加强环境保护的五项原则如下:
①协调发展,互惠共赢;
②强化法治,综合治理;
③不欠新账,多还旧账;
④依靠科技,创新机制;
⑤分类指导,突出重点。
(4)保护环境的目标如下:
①到2010年,重点地区和城市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基本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②到2020年,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
(三)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
(1)对外开放是指,国家主动地扩大对外经济交往,放宽政策,发展对外开放型经济。
(2)对外开放的目标: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
①全方位的含义:从开放对象来看,全方位开放是指对世界所有国家和地区开放;各地区都加快对外开放的步伐,实现东、南、西、北、中并举的开放格局。
②多层次的含义:多层次是指全国不同地区实行不同程度的对外开放。
③宽领域的含义:向世界市场开放,包括经济领域的工、商、农等;也包括政治、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等非经济领域。
(1) 实行对外开放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① 实行对外开放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②实行对外开放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必然选择;
③实行对外开放是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有效途径。
(四)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国策
(1)一国两制的构想。
①1982年9月,邓小平公开提出一国两制的构想。
②1984年,邓小平在会见美国乔治城大学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代表团时,第二次使用了一国两制。
③1984年12月,中英联合声明标志着一国两制构想开始实施。
(2)一国两制的含义: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
(3)一国两制的基本内容。
①坚持一个国家,实行两种制度。
⑦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得到切实执行。
③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1995年1月30日,******同志提出):
a.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
b.对于台湾同外国发展民间性经济文化关系不持异议;
c.进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
d.努力实现和平统一,中国人不打中国人;
e.大力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
f.中华各族儿女共同创造的五千年灿烂文化,是维系全体中国人的精神纽带,也是实现和平统一的一个重要基础;
g.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和当家做主的愿望,保护台湾一切正当权益;
h.欢迎台湾当局的领导人以适当身份前来访问。
(4)一国两制构想的意义:
①一国两制是实现中国国家统一的最佳方式;
②一国两制丰富和发展了马列主义的国家学说;
③一国两制构想是对和平共处原则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
④一国两制为解决国际争端和遗留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新的范例,是邓小平对世界和平与稳定作出的重大贡献。
新时期党的基本理论
第一章 新时期党的基本理论
邓小平理论科学体系的主要内容
(1) 马列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两次飞跃分别是指:
①毛泽东思想(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
②邓小平理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2)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
(3)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
(4)邓小平理论的主题: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
(5)社会主义本质: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6)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发展生产力。
(7)当今世界主题:和平与发展。
(8)三个有利于分别是:
①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
②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
③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9)邓小平理论的精髓: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基本路线
(1)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初级阶段。
(2)奋斗目标: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3)一个中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4)两个基本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5)一个中心和两个基本点的关系:四项基本原则是经济建没的政治保证,坚持改革开放是经济建设的动力。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1)******同志于2000年2月21日至2000年2月25日在广东考察时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将其确定为指导思想。
(2)内容:
①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②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③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核心和关键:当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
(4)贯彻三个代表,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
(5)三个代表本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6)三个代表是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科学的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
(1) 科学发展观:
①以人为本是核心;
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基本内容;
③统筹兼顾是科学方法。
五个统筹:城乡、区域、社会经济、人与自然和谐、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
(2)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3)科学发展观是正确指导发展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
(4)科学发展观是社会主义建设指导思想的重大创新。
(5)科学发展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目标: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指导思想: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六大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
第二章 我国的宪法基本知识、基本国策及外交政策
我国的宪法的基本知识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依宪治国。(2)我国的国家性质(即国体):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3)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即政体):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4)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5)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
①平等权;
②政治权利和自由;
③宗教信仰自由;
④人身自由;
⑤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⑥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科学权利;
⑦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
(6)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
①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②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③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④保卫祖国、抵抗侵略和依法服兵役、参加民兵组织的职责;
⑤依法纳税;
⑥公民有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有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7)权力运行: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的立法权。
②国家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同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
③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④中央军事委员会是我国武装力量的最高领导机关,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⑤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⑥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行使国家审判权。
⑦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国家检察权。
⑧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
(8)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①治理国家方式包括法治和人治两种。
②1996年2月。******同志首次正式明确宣告实行法治。
③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确认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④依法治国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具有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健全的民主制度和监督制度;具有严格的行政执法制度与公正的司法制度;具有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依宪治国
旅行社
第一节 旅行社的概述
一、 旅行社的主管部门
根据我国《旅行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家旅游局负责全国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各类旅行社及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旅行社进行监督管理。
二、 旅行社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旅行社的主要法律特征有:
① 旅行社是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设立旅行社企业必须具备《条例》规定的条件,并以《条例》规定的程序设立,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即获得旅行社企业法人资格。
②旅行社所从事的旅游业务主要是招徕并接待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③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为旅游者提供有偿服务的企业,它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方式。
实践中,一些部门、单位组织的非营利性旅游活动不能视为旅行社的经营活动。
三、旅行社的种类及其经营范围
1.旅行社的种类
根据我国旅行社的发展状况,按照旅行社经营旅游业务的范围,将旅行社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两大类。2001年底,国务院根据我国政府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中就旅游业所做出的承诺,对《旅行社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专门增加了对外投资旅行社的特别规定章节,这表明我国旅游市场又增添了一类旅行社――外商投资旅行社。
2.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范围
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范围是旅行社经营的服务项目,是旅行社开展业务活动的具体内容。旅行社必须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1) 国际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范围
国际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具体可经营下列旅游业务:
① 招徕外国旅游者来中国,华侨与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归国及回内地旅游,为其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行李等相关服务,并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入境手续;
② 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行李等相关服务;
③ 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到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委托接待及行李等相关服务,并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及签证手续;
④ 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到规定的与我国接壤国家的边境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委托接待及行李等相关服务,并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及签证手续;
⑤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游业务。
第二节 旅行社的市场准入条件
一、旅行社的设立条件
旅行社应当依法设立,符合《条例》规定的下列条件: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有必要的营业设施;有经培训并持有相关部门分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
1.国际旅行社设立的条件
(1)有固定的、足够的营业用房;传真机、直拨电话、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网的条件;业务用车等
(2)总经理1名,部门经理至少3名;取得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务人员;
(3)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4)需缴纳质量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
2.国内旅行社设立的条件
(1)有固定的、足够的营业用房;传真机、直拨电话、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网的条件;
(2)总经理1名,部门经理至少2名;取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务人员;
(3)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4)需缴纳质量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3.外商投资旅行社设立的条件
(1)外商投资旅行社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50万元人民币;
(2)中国投资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依法设立的公司;近三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记录;符合国家旅游局规定的审慎的和特定行业的要求;
(3)外国旅游经营者应符合下列条件:旅行社或主要从事旅游经营业务的企业;年旅游经营总额4000万美元以上;本国旅游行业协会的会员。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旅游经营者在内地投资设立旅行社,比照适用以上规定。
二、旅行社的申报审批
1.申请旅行社需提交的文件
在具备上述规定的条件后,申请设立旅行社还应向有关审批部门提交下列文件:①设立申请书;②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旅行社章程;④祖先社总经理、部门经理履历表;⑤资金信用证明及验资报告;⑥经营场所证明①;⑦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2.旅行社的申报审批
(1)旅行社的申报审批程序。不同类型旅行社,其申报审批的程序如下:①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并签署审查意后,报国家旅游局审批;②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授权地、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国内旅行社的,应当报国家旅游局备案;③申请设立外商投资旅行社,由中国投资者向国家旅游局提出申请,国家旅游局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6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审查完毕,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审定意见书》;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旅游出入境管理
1. 中国公民出入境的主要证件、1护照。2出入境通行证。
2. 护照的种类、普通护照的有效期、出入境的基本规定 护照种类:普通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有效期: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5年,十六周岁以上的10年。一年多次出入境有效或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
3. 不予签发护照的七种情况 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2无法证明身份的。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4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5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6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7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 中国的签证机关、签证种类 签证机关: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签证种类: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
5. 中国的普通签证种类(8种)1:D字签证发给来中国定居的人员。2:Z字签证发给来中国任职或就业人员及其随行家属。3:X字签证发给来中国留学、进修、实习6个月以上的人员。4:F字签证发给应邀来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进行、实习等活动不超过6个月的人员。5:L字签证发给来中国旅游、探亲或因其他私人事务入境的人员,其中9人以上的团队组团来中国,可以发给团队签证。6:G字签证发给经中国过境的人员。7:C字签证发给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及国际航行船舶的海员及其随行家属。8:J-1字签证发给来中国常驻的外国记者,J-2字签证发给临时来中国采访的外国记者。
6. 持有哪些签证的外国人可以在签证注明的期限内不办理居留证件:持标有F/L/G/C字签证的外国人。持有哪些签证的外国人必须自入境起30日内办理居留证件:持标有D/Z/X/J-1字签证的外国人
8. 外国公民旅行证的要求1交验护照或者居留证件。2提供与旅行事由有关的证明。3填写旅行申请表。
9. 外国人在我国住宿登记管理的要求1外国人在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学校等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机关、团体及其他中国机构内住宿。应出示有效护照或者居留证件,并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在非开放地区住宿还要出示旅行证。2外国人在中国居民家中住宿:在城镇的,须于抵达后24小时内,由留宿人或本人持住宿人护照、证件和留宿人户口簿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在农村的,须于72小时内到当地派出所或户籍办公室申报。3外国人在中国的外国机构或在中国的外国人家中住宿,须于住宿人抵达后72小时内,由留宿机构、留宿人或本人持住宿人的护照或居留证件,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并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4长期在中国居留的外国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临时在其他地方住宿,应当按以上1-3条规定申报住宿登记,5外国人在移动性住宿工具内临时住宿,须于72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为外国人的移动性住宿工具提供场地的机构或个人,应于24小时前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
10. 对我国公民开放的出国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主要考虑的5个因素 1对方是我国的主要客源国。2政治上对我国友好。3旅游产品有吸引力。4对我国旅游者在法律、行政等方面没有歧视性、限制性政策,我国旅游者有安全保障。5具有良好的可进入性。
安全及保险法规
1. 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旅游安全事故的等级及划分标准1轻微事故: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者。2一般事故: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重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含1万)元至10万元以下者。3重大事故: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或旅游者重伤致残,或经济损失在10万(含10万)元至100万元以下者。4特大事故: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多名,或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者,或情节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者。
3. 对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原则、程序 原则:由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牵头,协调有关部门以及事故责任方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必要时可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程序:1事故发生后,报告单位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2事故发生后,公安部门人员尚未进入事故现场前,如因现场抢救工作需要移动物证时,应做出标记,并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客观、完整。3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责任方及主管部门负责联系有关部门为伤残者或伤亡者家属提供有关证明文件。4如果伤亡者中有来自海外的旅游者,责任方和报告单位在对伤亡人员核查清楚后,要及时报告当地外事部门及国家旅游局。
4. 对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适用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1报告。2现场保护。3调查。
5. 《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故而发生的重大游客伤亡事故。
6. 《应急预案》的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救人第一。2属地救护,就近处置。3及时报告,信息通畅。
7. 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划分及分级响应救援机制 等级划分:1重大(1级)。2较大(2级)。3一般(3级)。 救援机制:1发生重大(1级)事件时,国家旅游局启动应急预案,事发所在地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在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具体响应。2发生较大(2级)以下事故时,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启动相应的旅游应急预案,在省级人民政府(或相应的地方政府)领导下,参与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3发生一般(3级)事故时,区(市)县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在同级领导下,参与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8. 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处理程序1事故影响到人身安全时,随团导游应立即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情况。2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积极提供救援,并立即报告上级部门。3国家旅游局在接到报告后,应协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9. 突发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理程序1旅游团队发现疑似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导游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服从卫生防疫部门的安排。2旅游团队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疫情报告后,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旅游团队住宿的旅游饭店的消毒防疫工作,以及游客的安抚宣传工作。3经卫生防疫部门正是确诊为传染病例后,旅游团队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消毒防疫工作,并监督相关旅游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消毒防疫措施。4发生疫情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疫情确诊报告后,要立即向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10. 旅游保险的三个特点、保险合同的主要当事人 特点:1短期性。2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3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相结合。当事人一方为保险人,另一方为投保人。第三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11. 旅行社责任险的性质、索赔时效 性质:强制保险
12. 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 受益人 投保人: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投保人:可以是旅游企业,也可以是旅游者个人或旅游团组。受益人:可以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也可以是其他人。被保险人:可以是旅行社,也可以是旅游者本人,国内航空运输旅客意外人身伤害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是旅游者。
13. 旅行社责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特征和意义 特征:不排他、不强制,不是垄断产品。意义:增强了旅行社的抗风险能力1有利于将旅行社从事故发生后繁杂的理赔和纠纷中解脱出来。2有利于旅游者及时获得赔偿。3有利于旅行社行业安全保障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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