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师初级中学2011年招生方案
根据沪教委基〈2011〉8号文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及闵行区<2011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2011年招生计划与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校依据上海市教委关于2011年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以及闵行区关于初中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招生工作坚持规范、有序、公正、公开、廉洁的原则,接受教育主管部门、上师大附中与社会的监督,积极稳妥地做好2011年招生工作。
二、招生计划:
预初年级,四个教学班,每班40人左右。
三、招生范围:
全市招生,其中闵行区招收80人。
四、报名条件:上海市户籍(包括持有效期内的蓝印户口、A类居住证、编号CW9开头的居住证);符合以上条件的2011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小学四、五年级语、数、英三科成绩为“优秀”或“良好”;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良好。
五、招生安排:
1、成立招生工作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
2、招生工作办公室接受学生报名登记,接收学生材料,做好登记造册,接待家长和电话咨询。
3、根据市区时间安排分批组织面谈,确定录取名单。
4、将我校拟录取的学生名单上报区中招办。
5、根据区中招办下发的录取名单发出录取通知书。
六、其它说明:
(1)招生相关情况将及时在上海上师初级中学网站上公布。
网址:
(2)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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