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庆祝又一税务规章制度升级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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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主席签发 :法律
国务院签发 :行政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签发:规章制度
知识普及
2019年7月1日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签发: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废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公布,第38号、第44号修改)的47号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通过并公布,共十九条,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点评
俱往矣,还看今朝,规章制度升级为法律,体现了我国依法治税的核心理念。
自2019年7月1日起,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过去的计税价格这样来算:
按一个10万块钱的车来算,
企业会按照这个价格去申报一个计税价格。
10万块钱剔除13%的增值税之后,它的不含税价格是87000;
而消费者买10万块钱车可能已经优惠到了9万块钱,
实际他购买这台车的时候计税价格可能就是78000了,
应该说中间就出来了计税价格之间的一个差距。
如果按照87000计税的话,
计税交10%就是8700块钱;
如果按照实际购买价格的话,
他可能就是7800块钱,
中间可能就差出来八九千块钱的一个差距。
这对消费者来说是一个很好的事情。
也就是说买个10万的车,
可以省下1万块钱。
以上就是热力庆祝又一税务规章制度升级为法律!的所有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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