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进行缴费基数申报时,
总是会有人问,
我们单位直接按最低基数申报可以吗?
当然不行!
而且不合法!
答
政策依据
按照云政发〔2006〕139号文规定,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
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的,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高低直接决定了退休后养老金的高低,各单位都必须以每个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如实申报,这不仅是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也是职工的社保权益。
此外,社保经办机构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和缴费基数核定的制度,强化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对瞒报、少报、拒缴、少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要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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