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骗攻略:“商”无不言 花式诈骗在身边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PART.1
诈骗形式
电信诈骗
电信诈骗,是指编造虚假信息,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等方式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实现受害者向不法分子打款或转账目的的诈骗形式。出租银行卡号、电话卡,诈骗、垃圾短信,网拍刷单,兼职信息,微信、QQ等社交软件中的不明链接、小程序等都属于电信诈骗。
案例:李某想找来钱容易的兼职,就加入了各种发兼职广告的微信、QQ群,在其中挑中了一个“躺着也能赚钱,时薪,日结”的刷流水兼职。于是李某办理了三张银行卡联系了“卡贩子”,并被“卡贩子”带到某地宾馆。“卡贩子”将李某银行卡、手机、电话卡、U盾、密码等收走,并派人专门看管李某,随后操作李某的银行卡转移诈骗赃款。事后,“卡贩子”只付了路费,承诺的高额报酬直到李某被公安民警抓获都没有兑现。最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李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决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冒充身份诈骗
该类型诈骗主要是不法分子通过冒名顶替他人或凭空捏造身份来对受害者进行诈骗。比如,冒名顶替熟人,以老乡、朋友等熟人身份进行诈骗;借中介之名,以兼职等名义进行诈骗;以导演、公安人员、疾控中心、气功大师等“能人”的身份进行诈骗;以财物丢失的学生、灾区群众等名义进行诈骗以及在QQ、微信这类社交软件上冒充公司老板进行诈骗等。
案例:张女士在家中休息时接到一个归属地为湖北的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湖北某公安局民警,称她的身份信息被冒用并涉及一起非法入境案件。张女士信以为真,按照对方要求下载了一款名为ROOM的视频软件并开启了屏幕共享功能。在视频中张女士看到对方的“警员证”就更加相信,对方告知张女士涉及的案件还参与洗钱,需要清查其名下所有账户并全程保密,张女士便在开启屏幕共享的情况下登录自己的网银,由于可以看到账号及密码,对方便在她不知情的时候将银行卡内的钱款转走,因为转账限额,嫌疑人继续催促张女士转账,此时她才意识到被骗,共计损失30余万元。
此外,与学术行为相关的学术诈骗,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的票据诈骗,用小利益取信再进行大数额的诈骗以及合同诈骗等,也是社会上较为常见的诈骗形式。
案例:2022年5月,王某想将自己的一篇学术论文发表在相关的专业期刊上,于是在网上找到了一家所谓的“服务公司”。“对方很热情,回复也很快,他说自己的公司可以在一些国家级期刊上发表学术性论文,费用为1.5万元一篇,登不上不要钱。我先付了8000元定金,随后,对方又先后以修改费、审稿费等多种名义找我要了7500元。可是钱打过去很久,论文发表的事却石沉大海。”至此,王某感觉自己可能被骗了。接到报警后,民警锁定刘某、桦某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7月27日,执行抓捕任务的民警奔赴湖北,先后将6名嫌疑人抓获归案,现场扣押涉案手机、电脑共三十余部。
PART.2
受骗原因
即使了解了诈骗有关形式,诈骗行为仍然有可能发生。由此可见,受骗的主要原因并不在于缺乏对诈骗形式的认识,而在于受害人本身存在的不良心理意识。这些不良的心理意识,包括但不限于虚荣心理,不作分析的同情心理,贪小便宜的心理,好逸恶劳、贪求美色的心理以及易受暗示与诱惑的心理等。目前,作为大学生的我们与社会接触较少,思想较为单纯,喜欢贪小便宜、急功近利,上述这些心理就极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并实施诈骗。
PART.3
防骗策略
“四个不”:不轻信、不泄密、不汇款、不刷单。
“六个一律”:谈到银行卡,一律挂掉;谈到中奖了,一律挂掉;谈到“电话转接公检法”,一律挂掉;所有未知短信需要点击链接的,一律删掉;微信不认识的人发来的链接,一律不点;提到“安全账户”,一律是诈骗。
“八个凡是”:
1.凡是自称公检法要求汇款,一律终止联系;
2.凡是叫你汇款到“安全账户”的,一律终止联系;
3.凡是通知中奖、领取补贴要你先交钱的,一律终止联系;
4.凡是通知“家属”出事或有急事要先汇款的,一律终止联系;
5.凡是索要个人和银行卡信息及短信验证码的,一律终止联系;
6.凡是要你开通网银接受检查的,一律终止联系;
7.凡是自称教师、领导要求打款的,一律终止联系;
8.凡是陌生网站(链接)要登记银行卡信息的,一律终止联系。
总之,使自身树立较强的反诈骗意识,克服内心容易感情用事、贪图便宜等不良心理,保持清醒的头脑并进行冷静的思考,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可以避免上当受骗的。
2021年2月1日,由公安部刑事侦查局组织开发的宣传防诈骗app“国家反诈中心app”正式上线。该软件包含丰富的防诈骗知识,且在安装后能够有效预防诈骗、快速举报诈骗内容。虽然如今的诈骗形式层出不穷,但随着人均反诈骗意识的提高和我国对诈骗行为打击力度的加大,无论是什么形式的诈骗行为都终将会被扼杀在摇篮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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