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快来一键了解复兴区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即日起,一年一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了,今年是实现税务征收基本医疗保险的第一年,税务部门为征收主体,区医保局配合征收,除此之外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快来一起了解一下。
征缴时间:
2019年11月7日至2019年12月20日
征缴标准:250元/人
缴费方式:今年参保仍然采取代办员代征的方式,通过统一使用便携式自助终端(POS机)、手机微信缴纳征收,缴费应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连续在复兴区参保缴费人员,以家庭户口本为单位,全员参保;对家庭中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出具缴费证明。
2.2019年没在复兴区参保人员,且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到村、社区居委会进行登记,由各乡(镇)、街道3天一汇总,报至区医保局,区医保局将新参保人员导入系统后,再到村或社区通过统一使用便携式自助终端(POS机)、手机微信缴纳征收。
3.信息变更的参保人员。
村、社区居委会进行登记时,发现缴费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错误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由村、社区居委会收集,然后汇总上报到各乡(镇)、街道,再由各乡(镇)、街道报到区医保局办理变更;或参保居民持身份证直接到复兴区行政事务大厅医保窗口直接办理变更。变更后,再到村或社区通过统一使用便携式自助终端(POS机)、手机微信缴纳征收。
4.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父母(监护人)一方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出生之日起视同参加居民医保,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无需缴纳医疗保险费。超过三个月未满一周岁参保登记的,除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以外,还需承担财政补助部分,次月享受报销待遇。
温馨提示:今年缴费不收取现金、不开具收据。参保居民可以使用银联卡或者微信支付。
缴费前一定要确认缴费所在地(手机界面显示复兴税务标记),否则影响以后就医。新增、转入复兴区参保的要按照新增流程进行新增登记、缴费。
医疗保险待遇(就医时必须持医保卡、身份证)
(一)住院待遇:待遇不变。
(二)普通门诊报销:1、门诊诊察费,即在市内城市公立医院门诊就医,可享受门诊诊察费定额报销。2、参保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在乡镇卫生院、一级定点医院选择就诊)发生的门诊费用,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75元。
(三)特殊病门诊报销:
特殊病患者凭《邯郸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诊疗证》,在特殊病定点医药机构享受医保待遇。符合居民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按住院待遇给予保障。特殊病种保障范围有: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使用抗排异药物、血友病。
(四)长期慢性病门诊报销:
长期慢性病参保患者凭《邯郸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慢性病诊疗证》,在慢性病定点医药机构享受医保待遇。起付标准为400元,一年只收一次起付。符合城乡居民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按60%给予支付。
(五)生育报销:顺产定额补偿800元;剖宫产定额补偿2500元。
(六)意外伤害待遇:待遇不变
(七)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制度。按每人每年65元标准从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中划出。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城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9000元。进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个人合规医疗费分段支付:9000元以上至3万元的费用,支付比例60%;3万元以上至5万元的费用,支付比例65%;5万元以上至10万元的费用,支付比例80%;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的费用,支付比例90%;20万元以上的费用,支付比例95%。大病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
(八)异地就医
1.转诊不受级别限制:参保居民因个体需要转往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对医疗机构级别不做限制)治疗的,只需持医保卡、身份证(代办人员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到复兴区行政事务大厅办理备案(也可以通过微信平台备案),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出院即时结算,即省时省力又避免了垫资压力。医保待遇按转外标准支付。
2.因无卡或其它原因未能出院即报的,可回复兴区行政事务大厅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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