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界法影】——《吉迪恩的号角》
这是一个关于一位流浪汉利用法律来
进行自我救赎的故事。
故事简介
克拉伦斯·吉迪恩是一个佛罗里达州的流浪汉。他因被发现在一家遭入室盗窃的台球室内,因而涉嫌行窃被捕。
吉迪恩作为一个连中学都没毕业的人,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复杂的审判程序让他为自己的辩护变得极具挑战,而控方却是经验丰富的法学博士,毫无疑问,吉迪恩盗窃罪名成立,被判5年监禁。深感不公的他向州最高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却遭拒绝。
吉迪恩在狱中努力学习法律条文,他将所经历的不公审判告知最高法院大法官,并找出自己宪法赋予的权利受阻碍。
1963年联邦最高法院受理了该案,将吉迪恩案发回重审。吉迪恩在法庭免费提供的律师的帮助下一一驳回了检方指控,被当庭释放。
经典台词
Classic Lines
“如果我们承认权利的实现是需要成本的话,我们也应该承认,由于无力支付成本,穷人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根本不需要加以限制,就往往会处于被‘自动剥夺’的状态。”
“吉迪恩似乎是一个‘刁民’,他的近乎极端的不信任和怀疑姿态让他几乎接近发狂的边缘,但是这些并不是最重要的,相反,也许这还是件好事。因为我们所享有的许多宝贵权利往往就是由这种人争取来的。”
小编有话说
主人公吉迪恩虽然是个文化程度不高的流浪汉,但是当自己被冤枉入狱后,连阅读都有困难的他竟逼迫自己啃下一段段艰涩的法律条文,利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权利。
不得不说,主人公真的是一个很“轴”又很有毅力的人。然而,正是这样一个很“轴”的小人物,却以蚍蜉之力改变了美国法律,创造了历史。
无论你是谁,只要敢于并且善于利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权利,正义女神一定会站在你的身边。
这个故事改编自真实事件,成为了美国法律史上的里程碑式案件之一,并且有同名书籍,大家可以结合书影来更深入了解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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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法律知识
1
人身保护令状
指在美国独立战争之前,作为普通法而被移植于美洲殖民地,可以被援引用来对公共当局或私人所实施的监禁进行审查的令状。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初审程序中只能对在其管辖权范围之内的案件发布人身保护令状,但在其受理上诉案件的管辖权范围之内,它可以发布此种令状以调查下级法院作出的实施监禁的命令的合法性,从而断定该下级法院是否在缺乏管辖权或者越权的情况下发布了实施拘禁的命令。
在当前的实践中,人身保护令状的主要用途在于它作为一种定罪后的救济措施,即基于该令状,在州法院被判有罪的犯人可以以其宪法权利受到了侵犯为由,寻求在联邦法院获得复审。
2
法律援助制度
国家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次上,对因经济困难及其他因素而难以通过通常意义上的法律救济手段保障自身基本社会权利的社会弱者,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它作为实现社会正义和司法公正,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行为,在一国的司法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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