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职单招录取办法
(一)普通高中生
按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总成绩”和各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的原则及身体健康状况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查确认。总成绩相同,则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各专业要求的比选科目顺序依次排名。
(二)三校生
录取方式:按照“文化素质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总成绩”和各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的原则及身体健康状况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查确认。总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顺序依次排名。
(四)录取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的拟录取考生,必须到当地县(市、区)招办进行签字确认,未签字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单独招生录取,已在云南省招考频道公示的单独招生预录取名单中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三校生”云南省统一考试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的统一招生考试。
(五)录取通知
当年7月在省招生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后,由各校招生办公室寄发“高考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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