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
选址报告
莱芜市钢城区卫生局:
本单位符合申办卫生服务站设置的条件,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卫生法律的规定以及《莱芜市医疗机构设置条件》的要求,现已选好职业之地,选址报告如下:
设置医疗机构名称:洪沟卫生服务站
设置医疗机构地点:钢城区钢都大街258号
一、选址的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卫生法律的规定以及《莱芜市医疗机构设置条件》的要求,符合莱芜市区域卫生规划。
二、选址所在地的覆盖周围村情况:
近距离本地址500米内无国有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米内无卫生院,100米内无社区卫生服务站。洪沟卫生服务站设置后可以作为医疗机构的补充,为周边居民提供基本的全科医疗服务。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卫生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
相邻500米内无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符合卫生要求。
四、占地和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使用面积1400平方米,可满足开展全科诊疗工作的需要。
申请单位:莱芜平安医院
申请时间:201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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