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2 辞退
根据员工年度考核结果,对于考核成绩连续三年没有达到公司要求的员工,公司可以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部门经理向人力资源总监提交《辞退申请》,经人力资源总监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签发《离职审批表》。
辞退工作应在年度考核结束后30天内完成。工资发放到公司确定的员工离职日(通常是考核结束后的一个月内)。
员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应该在接到离职通知日后的15天内办完,如逾期不办或者拖延办理,将扣发剩余工资。
具体的离职办理程序见《招聘管理手册》9.3。
员工自愿离职的具体处理原则参见《薪酬管理制度手册》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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