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股权代持;名义股东;
代持股协议;风险评估
股权代持双方如何防范风险?
投资人在建立股权代持关系前一定要预先做好风险评估,明确了解股权代持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分析股权代持可能产生的风险及法律后果后,再决定是否建立以及如何建立股权代持关系。若投资人根据实际需要确需委托他人代持股权的,建议股权代持双方∶
1.务必签订《代持股协议》,明确约定双方间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2.由名义股东签署委托书,委托实际出资人代为行使相关权利,为实际出资人行使股东权利提供保障。
3.通过协议与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明确股权代持事实及实际出资人行使相关权利义务的方式,亦可采取由其他股东出具《声明》、在《代持股协议》上签署意见等方式认可股权代持的相关约定。上述书面文书最好能由目标公司盖章确认。
4.设置清晰的出资往来且预留出资凭据,以明确实际出资人身份。
5.妥善收集、保管为目标公司经营、管理等进行投入的凭证,作为明确实际出资人身份及发生纠纷后索赔的依据。
6.要求目标公司出具出资证明书,实际出资人自行保管出资证明书原件。
7.有针对性地设置章程条款,降低因名义股东自身情况出现变故影响目标公司正常运营的风险。
8.向目标公司委派工作人员,构建合理的管理体系,降低股权代持风险。
9.就委托代持的股权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以对抗第三人。
10.必要时可以对投资及股权代持相关文书的签订,委托公证机构进行公证确认股权代持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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