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学院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教育教学的日常管理、教学改革与发展、教学基本建设、质量工程建设、教学的综合协调、检查与评价工作,保证教学秩序稳定,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学院教学工作决策,组织协调、指导服务和检查评价学院教学工作。
二、根据学院规划,负责提出有关学院教育发展、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例会或专题工作研究会。
三、负责组织学院年度新专业的申报工作,指导重点、特色专业及重点课程建设。
四、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有关教学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负责认定和处理教学事故。
五、负责组织和指导各教学系(部)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和其他教学文件。
六、负责组织学院教学质量的检查和评估、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组织全院教学研究工作和教学经验交流。
七、负责全院教学用房与设施的统一调度,编制学院教学工作流程、学期教学进程表及课程表。
八、负责组织学院各级各类考试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负责全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的审核、发放。
九、负责全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和审核工作。
十、负责组织校本教材的编写工作,负责全院教材的征订,以及教学资料、试卷的文印工作。
十一、负责全院教学仪器设备的申报、立项及统计等工作。
十二、负责教科研数据平台和课题申报
十三、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和毕业审核等工作
十四、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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