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录取招生政治条件
志愿从事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工作,符合《司法警官院校招生办法》规定的政治、身体和体能条件,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政治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符合从事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工作对思想政治品德方面的要求,政审合格。政审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参照司法行政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政审不合格,不予录取:
(1)受过刑事处罚、收容教养、治安拘留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组织的;
(4)有吸毒史的;
(5)被开除公职的;
(6)其他原因不适于从事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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