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社区照顾服务中心
财务报表附注
20**年度
一、基本情况
云南**社区照顾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单位)系由发起人筹资5.60万,在云南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300007816**21K;办公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园小区8号楼1单元901室,现法定代表人:向荣。
业务范围:社区困境儿童、困难妇女、老年人照顾服务及专业培训。
二、不符合会计核算前提的说明
本单位无不符合会计核算前提的情况。
三、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
(一)会计制度
本单位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二)会计年度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三)记账本位币
本单位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单位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五)外币业务的核算方法及折算方法
本单位无外币核算。
(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1、现金为本单位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2、现金等价物为本单位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七)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三个特征的有形资产:为行政管理、提供服务、生产商品或者出租目的而持有的;预计使用年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较高。
本单位固定资产在取得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包装费、运输费、交纳的有关税金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
本单位固定资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固定资产的其他支出(如,运输费、安装费、装卸费等)确定其成本。
本单位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预计残值率 | 预计使用寿命 | 年折旧率 |
电子设备 | 5年 | 20.00% |
在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单项固定资产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净额和剩余折旧年限,分项确定并计提各期折旧。
本单位选用的折旧方法为年限平均法。
本单位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八)负债
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含有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资源流出本单位。负债应当按其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和受托代理负债等。
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应当将其确认为负债,以清偿该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予以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予以反映:
1、该义务是本单位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含有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资源流出本单位;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流动负债是指将在1年内(含1年)偿还的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应付工资、应交税金、预收账款、预提费用和预计负债等。
应付款项是指本单位在日常业务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应付未付款项。
预收账款是指本单位向服务和商品购买单位预收的各种款项。
各项流动负债应当按实际发生额入账。
(九)净资产
本单位的净资产是指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净资产应当按照其是否受到限制,分为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等。
如果资产或者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如资产的投资收益和利息等)的使用受到资产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设置的时间限制或用途限制,则由此形成的净资产即为限定性净资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净资产的使用直接设置限制的,该受限制的净资产亦为限定性净资产;除此之外的其他净资产,即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本单位会计制度所称的时间限制,是指资产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本单位在收到资产后的特定时期之内或特定日期之后使用该项资产,或者对资产的使用设置了永久限制。
本单位会计制度所称的用途限制,是指资产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本单位将收到的资产用于某一特定的用途。
本单位的董事会、理事会或类似机构对净资产的使用所作的限定性决策、决议或拨款限额等,属于本单位内部管理上对资产使用所作的限制,不属于本单位会计制度所界定的限定性净资产。
如果限定性净资产的限制已经解除,应当对净资产进行重新分类,将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认为限定性净资产的限制已经解除:
1、所限定净资产的限制时间已经到期;
2、所限定净资产规定的用途已经实现(或者目的已经达到);
3、资产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撤销了所设置的限制。
如果限定性净资产受到两项或两项以上的限制,应当在最后一项限制解除时,才能认为该项限定性净资产的限制已经解除。
(十)收入
收入是指本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导致本期净资产增加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流入,收入应当按照其来源分为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商品销售收入等主要业务活动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1、捐赠收入是指本单位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所取得的收入。
2、会费收入是指本单位根据章程等的规定向会员收取的会费收入。
3、提供服务收入是指本单位根据章程等的规定向其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包括学费收入、医疗费收入、培训收入等。
4、政府补助收入是指本单位接受政府拨款或者政府机构给予的补助而取得的收入。
5、商品销售收入是指本单位销售商品(如出版物、药品等)等所形成的收入。
6、投资收益是指本单位因对外投资取得的投资净损益。
本单位如果有除上述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投资收益之外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收入,也应当单独核算。
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主要业务活动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如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无形资产处置净收入等。
对于本单位接受的劳务捐赠,不予确认,但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关披露。
本单位在确认收入时,应当区分交换交易所形成的收入和非交换交易所形成的收入。
交换交易是指按照等价交换原则所从事的交易,即当某一主体取得资产、获得服务或者解除债务时,需要向交易对方支付等值或者大致等值的现金,如果提供等值或者大致等值的货物、服务等的交易。如按照等价交换原则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均属于交换交易。对于因交换交易所形成的商品销售收入,应当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予以确认:
1、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单位;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对于因交换交易所行成的提供劳务收入,应当按以下规定予以确认:
1、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2、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
对于因交换交易所形成的因让渡资产使用权而发生的收入应当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予以确认:
1、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单位;
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非交换交易是指除交换交易之外的交易。在非交换交易中,某一主体取得资产、获得服务或者解除债务时,不必向交易对方支付等值或者大致等值的现金,或者提供等值或者大致等值的货物、服务等;或者某一主体在对外提供货物、服务等时,没有收到等值或者大致等值的现金、货物等。如捐赠、政府补助等属于非交换交易。
对于因非交换交易所形成的收入,应当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交换相关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资源能够流入本单位并为其所控制,或者相关的债务能够得到解除;
2、交换能够引起净资产的增加;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一般情况下,对于无条件的捐赠或政府补助,应当在捐赠或政府补助收到时确认收入;对于附条件的捐赠或政府补助,应当在取得捐赠资产或政府补助资产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但当本单位存在需要偿还全部或部分捐赠资产(或者政府补助资产)或者相应金额的现时义务时,应当根据需要偿还的金额同时确认一项负债和费用。
本单位对于各项收入应当按是否存在限定区分为非限定性收入和限定性收入进行核算。
如果资产提供者对资产的使用设置了时间限制或者(和)用途限制,则所确认的相关收入为限定性收入;除此之外的其他所有收入,为非限定性收入。
本单位的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和投资收益等一般为非限定性收入,除非相关资产提供者对资产的使用设置了限制;本单位的捐赠收入和政府补助收入,应当视相关资产提供者对资产的使用是否设置了限制,分别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进行核算。
期末,本单位应当将本期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分别结转至净资产项下的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
(十一 )费用
费用是指本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导致本期净资产减少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流出。费用应当按照其功能分为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和其他费用等。
1、业务活动成本,是指本单位为了实现其业务活动目标、开展其项目活动或者提供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如果本单位从事的项目、提供的服务或者开展的业务比较单一,可以将相关费用全部归集在“业务活动成本”项目下进行核算和列报;如果本单位从事的项目、提供的服务或者开展的业务种类较多,本单位应当在“业务活动成本”项目下分别项目、服务或者业务大类进行核算和列报。
2、管理费用,是指本单位为组织和管理其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本单位董事会(或者理事会或者类似权利机构)经费和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社会保障费、离退休人员工资与补助,以及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租赁费、无形资产摊销费、资产盘亏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因预计负债所产生的损失、聘请中介机构费和应偿还的受赠资产等。其中,福利费应当依法根据民间非营组织的管理权限,按照董事会、理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等的规定据实列支。
3、筹资费用,是指本单位为筹集业务活动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本单位为了获得捐赠资产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应当计入当期费用的借款费用、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等。本单位为了获得捐赠资产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举办募款活动费、准备、印刷和发放募款宣传资料费以及其他与募款或者争取捐赠资产有关的费用。
4、其他费用,是指本单位发生的、无法归属到上述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或者筹资费用中的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无形资产处置净损失等。
本单位的某些费用如果属于多项业务活动或者属于业务活动、管理活动和筹资活动等共同发生的,而且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一类活动,应当将这些费用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项活动中进行分配。
本单位发生的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和其他费用,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按其发生额计入当期费用。
期末,本单位应当将本期发生的各项费用结转至净资产项下的非限定性净资产,作为非限定性净资产的减项。
(十二)税项
增值税 税率为3%,按提供服务收入计算;
城建税 税率为7%,按应缴流转税额计缴;
教育费附加 税率为3%,按应缴流转税额计缴;
地方教育费附加 税率为2%,按应缴流转税额计缴;
个人所得税 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
(十三)租赁
本单位未发生租赁业务。
四、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或有事项的说明
(一)本年度涉及起诉案件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需要披露的起诉案件情况。
(二)或有负债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或有负债获得补偿的可能性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六、资产负债表期后事项
本单位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七、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本单位无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八、其他事项
(一)本单位愿就本次提供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所载数据及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并确信未遗漏任何重大事项,致使本会计报表内容有误导成份,本财务会计报告内容由本研究会解释。
(二)本单位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并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
(三)本中心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活动资金、业务主管单位等事项未发生变更,原登记内容与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意见一致。
(四)本单位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开户行为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华支行,账号242021010000169839。
(五)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健全,收入、支出符合规定,均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六)本单位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
(七)本单位本年度收取会费,采用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八)本单位投入的活动资金5.60万元,真实、足额到位;年初净资产为 1,276,507.69元,其中非限定性净资产216,759.32元,限定性净资产 1,059,748.37元,年末净资产为1,467,028.08元,其中非限定性净资产 163,657.76元,限定性净资产 1,303,370.32元。
(九)本单位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布置的重要工作任务和要求,按照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完成。
(十)本单位不存在各项捐赠支出的情况。
(十一)专职人员情况。
本单位有30名专职工作人员,已参加社会保险。
九、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注释
(一) 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除特别注明之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期初”指2016年1月1日,“期末”指2016年12月31日;“上年”指2015年度,“本年”指2016年度。
1、货币资金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现金 | 74,422.09 | 2,799.86 |
其中:人民币 | 74,422.09 | 2,799.86 |
美元 | ||
银行存款 | 1,292,071.50 | 1,387,897.72 |
其中:人民币 | 1,292,071.50 | 1,387,897.72 |
美元 | ||
其他货币资金 | ||
合 计 | 1,366,493.59 | 1,390,697.58 |
2、应收款项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减少额 | 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 | ||||
应收利息 | ||||
其他应收款 | 2,000.00 | 2,000.00 | ||
合 计 | 2,000.00 | 2,000.00 |
期末应收款项大金额情况如下:
债权人名称 | 期末余额 | 款项性质 | 账龄 |
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 2,000.00 | 投标保证金 | 2年以内 |
合 计 | 2,000.00 | 占应收款项总额的 100% |
3、固定资产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固定资产 | 192,053.00 | 199,433.00 |
其中:电子设备 | 192,053.00 | 199,433.00 |
累计折旧 | 96,336.69 | 122,992.44 |
其中:电子设备 | 96,336.69 | 122,992.44 |
固定资产净值 | 95,716.31 | 76,440.56 |
其中:电子设备 | 95,716.31 | 76,440.56 |
4、应交税费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减少额 | 期末余额 |
应交个人所得税 | 4,627.10 | 19,796.86 | 22,313.90 | 2,110.06 |
营业税 | 4,400.10 | 3,155.10 | 7,555.20 | |
地方教育附加 | 88.01 | 18.38 | 106.39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08.00 | 392.05 | 700.05 | |
教育费附加 | 132.00 | 27.31 | 159.31 | |
合 计 | 9,555.21 | 23,389.70 | 30,834.85 | 2,110.06 |
5、净资产
净资产性质 | 年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限定性 | 1,059,748.37 | 83% | 2,357,399.63 | 2,113,777.68 | 1,303,370.32 | 89% |
非限定性 | 216,759.32 | 17% | -30,874.20 | 22,227.36 | 163,657.76 | 11% |
合计 | 1,276,507.69 | 100% | 2,326,525.43 | 2,136,005.04 | 1,467,028.08 | 100% |
(二) 业务活动表有关项目注释
1、收入
项 目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捐赠收入 | 2,670,151.59 | 2,170,700.32 |
会费收入 | ||
提供服务收入 | 506,236.61 | 446,817.88 |
政府补助收入 | 650,000.00 | |
投资收益 | ||
其他收入 | 6,225.18 | 3,522.78 |
收入合计 | 3,832,613.38 | 2,621,040.98 |
2、成本
项目 | 本年数 | 所占比例(%) | 上年数 | 所占比例(%) |
提供服务成本 | 2,114,488.31 | 100.00% | 3,898,742.63 | 100.00% |
合 计 | 2,114,488.31 | 100.00% | 3,898,742.63 | 100.00% |
(三) 现金流量表有关项目注释
项目 | 现金流入量 | 现金流出量 | 现金净流量 |
一、业务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2,621,040.98 | 2,589,456.99 | 31,583.9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7,380.00 | -7,380.0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 24,203.99 |
十、财务报表之批准
本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本单位理事会批准报出。
云南**社区照顾服务中心
管理当局
日期: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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