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离职后认定职业病可获赔?
阿华在工作中长期接触粉尘,辞职半年后,阿华经职业病防治研究所诊断患有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伤残七级,阿华要求工厂赔偿无果后将其诉至法院。工厂认为,阿华辞职前每年的体检都显示其身体各项指标正常,在阿华患病期间,双方已不存在劳动关系,故工厂不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法院经审理查明,阿华在该工厂工作长达15年,双方曾经存在劳动关系,且阿华被认定为工伤,因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遂判处工厂向阿华作出赔偿。
案例解析:
我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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